
誰說公投綁大選的歷史任務已經完成?
對我國《公民投票法》有一些了解的人一定非常清楚。自2003年我國有「公民投票」制度以來, 民進黨 就是要將公投跟全國性選舉在同一天來舉行投票。以2004年第一次公投經驗來看,當時是以「防禦性公投」(舊版公投法第17條)的方式發動公投,其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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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國《公民投票法》有一些了解的人一定非常清楚。自2003年我國有「公民投票」制度以來, 民進黨 就是要將公投跟全國性選舉在同一天來舉行投票。以2004年第一次公投經驗來看,當時是以「防禦性公投」(舊版公投法第17條)的方式發動公投,其過程

蔡總統和行政院長 蘇貞昌 都對政府部門下達了積極迎戰公投的動員令,理由是把政府當成公民行使創制或複決權過程中的「反方」及「當事人」。然而,公投是直接形成公民意志的民主制度,政府的職責是《公民投票法》第1條所揭示的「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

這兩個多星期已陸續辦過三場公投說明會,其中「公投綁大選」的部分聽下來,我相信大家都已經精神錯亂,因為說明會的內容,充斥著昨是今非、今是昨非、前後顛倒與F1賽事的「超級髮夾彎」。 就在5月, 民進黨 立法委員柯建銘直言,「修憲公投一定要併大選

斯斯有兩種,不在籍投票制度有很多種,而通訊投票是其中一種。上周立法院針對是否召開臨時會討論《公民投票法》增訂不在籍投票制度,爭議除了是否以「不在籍投票專法」為之的問題外,尚且引發「通訊投票制度」是否違憲的問題。 《憲法》第129條明文:「本

受疫情影響,中選會宣布原訂8月28日投票的4項公投案延至12月18日舉行,同時還宣告立委陳柏惟罷免案成立,將於8月28日投票。面對各界質疑兩案矛盾,雖然中選會解釋罷免案要先依法擇定日期,再於16日討論是否改定日期投票,但已再創中選會的形象。

民進黨 執政以來接連在公投案遭到挫敗,黨籍立委蘇巧慧等人最近提案修改《公民投票法》,增訂連署人名冊應親自簽名、附上身分證影本等規定。 國民黨 立委召開記者會批評,這是民主笑話,要把公投關在鳥籠。蘇巧慧則反駁這是要防杜幽靈人口、連署人和提案人

民進黨 蘇巧慧等19位立法委員擬具提案修改《公民投票法》(以下簡稱「公投法」),該修法提案重點有二。其一為公投的提案人與連署人除填具個人基本資料外,尚且要貼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其二為該草案第10條及第13條,公投案進入提案人名冊或連署人名冊,

親綠監委近期質疑中選會未針對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公投辦理聽證,有怠忽職守之嫌,甚至建議修正《公民投票法》,要求每項公投提案都要舉行聽證會。監委趙永清甚至還聲稱這項核四啟封公投是陷 台灣 於亡國滅種的重大危機。 作為國家行使監察權的公職人員,竟質

就在這個會期 民進黨 立委準備再度發動《公民投票法》的修法,針對去年11月24日10項公民投票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辦所造成的亂象予以診治。目前最大的癥結在於「公投」與「全國性選舉」要不要在同一天舉辦?就立法技術來說有三種可能的選項:其一、公投

給你30秒想一下,2015年到2017年的中選會主委是誰?想不出來嗎?再努力想一下,還是想不出來嗎?好的,你可以去google一下了,我相信大家google之後,雖然知道了這任中選會主委的名字,卻還是要靠google才知道他做過什麼事。但是

由於 九合一選舉 時公投發生諸多亂象,中選會在提出檢討報告時建議修改《公民投票法》,將現行公投應與大選同日辦理投票的規定,將「應」改為「得」。換言之,若修法完成後,公投將「不必然」與大選同日進行投票。日前有 民進黨 立委建議盡速處理此修法案

此次公投綁大選引發許多爭議,中選會擬修正《公民投票法》,包括拉長公投準備期;改為「得」與大選同日舉行;減少主文字數;增列提案人名冊應檢附身分證影本;連署補件明定以1次為限。此外,若公投與大選同日舉行,投票日不得宣傳公投。 初觀中選會所提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