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索仍保有善良的博愛讓座行徑
博愛座的讓座爭議再起,這也使得糾結於「博愛—座位—博愛座」之間的迷思、弔詭,實有其進一步深究、議論之處。 話說:總是不定期出現於公車或捷運的博愛座霸坐、誤坐或讓坐等口角風波和人身攻擊,只不過,從一時間的情緒對決到激情後的麻木不仁,公民素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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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座的讓座爭議再起,這也使得糾結於「博愛—座位—博愛座」之間的迷思、弔詭,實有其進一步深究、議論之處。 話說:總是不定期出現於公車或捷運的博愛座霸坐、誤坐或讓坐等口角風波和人身攻擊,只不過,從一時間的情緒對決到激情後的麻木不仁,公民素養如

針對民眾為爭了搶坐博愛座位置而引爆的人身衝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續審<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藉此回歸於依法行政和依法辦理的文明意義,只是,背後所糾結之障礙經驗、認知基模與人權素養的觀念廓清,將會

近年以來針對頻頻冒出博愛座的讓位議題及其所謂「正義魔人」的社會爭議,而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的參與平台上發起連署,要求《大眾捷運法》及《鐵路法》中增訂相關條文,藉此保護同樣有困難但卻是遭受到無端被人用眼神、肢體、語言等輕蔑、侮辱等等非難的民眾

根據中央〈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範,政府機關、公營事業、車站、航空站、百貨公司、有兒科或產科病房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業園區等地,應保留汽車停車位,作為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的停車位,違規占用者可處新台幣6

近來,社會上有很多關於公車或捷運「博愛座」的討論,甚至有人認為應該要取消博愛座的設置;對此,筆者有不同看法。博愛座的設置本身就是一個社會教育的機會,它的存在,就是告訴大眾、小朋友們,將東西或服務給有需要的人,是一種「淺移默化」的制度。筆者的

最近有位婦人在搭北捷時,目睹兩名高中女生,一個在睡覺、一位在看手機,沒主動讓座給帶著兩個孩子的媽媽,就拍下兩名女同學的照片,PO上自己的臉書並加以辱罵。消息傳開之後,捷運讓座風波又再度上演,堅持博愛座應繼續保留者有之,建議廢除者亦不在少數,

報載針對學生霸佔大眾運輸工具裡博愛坐位的不當行徑,台北市長認為要記下學生的名字並給予處罰,甚至於連學生所就讀學校的校長也要受到連坐處分,顯然,博愛座的讓位與否是有它深層論述的必要。 基本上,該項報導不應該只是茶餘飯後的生活話題,畢竟,關乎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