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降低投票年齡之評析一、前言 立法委員丁守中近日與朝野五十二位立委連署提出釋憲聲請,認為憲法雖明確規定國民年齡滿廿歲方具有投票權,但「廿歲以上」之選舉權為「憲法保留原則」,立法機關應賦予選舉權,「二十歲以下」是否應賦予選舉權,則屬立法者自由判斷之空間。其並指出2014年11月13日
國政分析「婦女保障名額」與我國選舉制度改革壹、引言 有關我國選舉制度的改革,不僅是國內學術界討論經年的議題,同時也對所謂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具有最大的共識 [1] 。但是在諸多以「單一選區兩票制」作為討論議題的的論著中,幾乎均未論及如何處理「婦女保障名額」制度的問題 [2] 。但2007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