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稅,沒有想像中簡單
「反避稅條款」在立法院臨時會被 民進黨 團提出,但根本未排入議程討論,有人認為「看不到租稅正義!」,但問題是 台灣 想要像歐美大國實施反避稅來海外追稅,沒有想像中簡單。 「反避稅條款」主要是指所得稅法修正案。其中第43 條之3主要規範有關「
標籤
共 3 篇文章
「反避稅條款」在立法院臨時會被 民進黨 團提出,但根本未排入議程討論,有人認為「看不到租稅正義!」,但問題是 台灣 想要像歐美大國實施反避稅來海外追稅,沒有想像中簡單。 「反避稅條款」主要是指所得稅法修正案。其中第43 條之3主要規範有關「
有人認為「反避稅條款」在立法院臨時會未排入議程討論,是「看不到租稅正義」!但問題是實施反避稅來海外追稅,沒有想像中簡單。另外,跑都跑不掉的房地產稅,要課比較容易,更應該做。 所得稅法修正案版本,其中第四十三條之三主要規範有關「受控外國公司(
「海外追稅條款」俗稱「反避稅條款」。其由來是因為2010年3月 美國 的「外國帳戶稅務遵行法」立法,也就是現在大家熟知的「肥咖(FACTA)條款」,要求美國納稅人申報海外金融資產。鑑於現今也有不少國家和地區政府也開始學習美國海外追稅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