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行政院應負核四決策之責任司法院大法官已對核四案釋憲達成共識,應於近期內公佈結果。基本上大法官會議解釋傾向認為停止執行核四為重大事項,行政院應向立法院報告,並經立法院同意以補此程序。 一、 股匯市信心受衝擊勢難避免 由於此一解釋並不十分明確,而 陳水扁 總統亦釋放留200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