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已對核四案釋憲達成共識,應於近期內公佈結果。基本上大法官會議解釋傾向認為停止執行核四為重大事項,行政院應向立法院報告,並經立法院同意以補此程序。

一、 股匯市信心受衝擊勢難避免

由於此一解釋並不十分明確,而陳水扁總統亦釋放留任張俊雄院長之消息,因此可預期朝野將各取所需互相攻防,對於股匯市勢必產生衝擊。

經濟發展為台灣生存的命脈。新政府,尤其是經濟部,理應規劃繼續發展經濟的藍圖。可惜林信義先生內定為經濟部長後,卻立即挑起已興建多年的核四問題。四月廿八日,即林信義宣佈將成立核四再評估委員會的前夕,加權指數為八、八二四點,至十二月廿七日的指數為四、六一五點,下跌幅度高達四七.七%。九月三十日林部長建議停建核四及十月二十七張院長宣布停建核四,均引發當日的股價大幅下跌。在過去八個月期間,政府曾提出「振興傳統產業方案」、「知識經濟發展方案」、「五大保證」、「八大措施」、「六大穩定股市措施」等,又自五月二十五日財政部就開始動用四大基金及國安基金持續護盤,但改變不了股價持續下滑的趨勢。

但同一期間美國道瓊指數從一○、七三四點微升至一○、八○三點。又我國股價在此期間之最低點為四、六一五點,比亞洲金融風暴期間降低一、八○三點,但亞洲其他國家除日本外則大幅提昇。

亞洲金融風暴期間各國股價最低點(月資料)

日本

中華民國

南韓

菲律賓

泰國

馬來西亞

印尼

13,842

6,418

298

1,760

267

453

398

二○○○年五月至二○○一年一月(八個月間)各國股價最低點

日本

中華民國

南韓

菲律賓

泰國

馬來西亞

印尼

13,201

4,617

501

1,251

251

658

404

二、財政負擔進一步擴大

由於釋憲結果明顯指向行政院施政瑕疵,行政院本應就核四廠停工期間遭遇損失負責。根據經濟部初步估計停建核四損失至少751至903億元,若再加上停建期間損失及國際政府信譽損失,以及低估續建核四效益,行政院及經濟部均應負施政嚴重缺失責任。



三、政治局勢不安加重影響政策不確定性

若行政院長拖延辭職,甚至未辭職,朝野紛爭加劇必然造成政策不確定。

四、國際主權信用評等進一步調降

去年12月6日標準普爾(S&P)信用評等公司曾對我國主權信用評等的信用「展望」降為負向。換言之在此後半年內進一步觀察我國政經情勢再決定是否調降國家信用評等。若信用評等調降,則我國企業及銀行之國際借款利率必然自動加碼。

事實上,去年以來,國內銀行之國際發行之三年期定期存單已上升0.03百分點。如今因政府財政負擔加重及政治風險提高,S&P主權信用評等必然調降,而企業及銀行之國際資金成本負擔將加重。

五、國際收支進一步惡化及匯率貶值

自從去年10月27日宣佈核四廠停建以來,我國資金外移加速,國際收支逆差更為嚴重。不但打擊股市投資人信心,並讓股市資金動能縮小,同時對於新台幣匯率貶值更具打擊效果。

今年初以來,新台幣匯率反轉升值,此乃一方面外銷廠商春節新台幣資金需求殷切,釋出外匯保有額,另一方面中央銀行提高外匯存款準備率,使外匯存款轉換成新台幣存款。

然而上述局面可能因資金外流使國際收支惡化,進一步讓新台幣貶值。

六結論

核四建設案自民國六十九年提出,經過多次波折,終於八十五年十月,立法院通過核四覆議案而確定興建,而且已施工多年,此項重大工程,即使政府改組亦不宜貿然停建,以維護政策穩定性與延續性。若確有堅強的理由,非停建不可,行政院應先與立法院充分溝通,取得支持或諒解。但行政院依據似是而非的理由片面宣布停建,此項錯誤的決策導致股價跌跌不休,經濟景氣衰退,失業率節節上升,國際信譽折損。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90.01.16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