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研究籲請朝野政黨與大法官珍惜憲法與憲政前言 陳總統依「中華民國憲法」提名十五位大法官,並於今年五月二十一日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日昨立法院順利完成了同意權的投票程序。在此其間雖有諸多政治風波,但從所有被提名人均順利獲得立法委員支持的結果來看,用「好事多磨」作為總結應屬適當。站在2007年4月26日
國政研究期待建立大法官同意案的憲政典範前言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這是根據憲政民主所強調「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原理,為防範權力腐化而必要的制度設計。因此,立法院不能對總統的提名權有所置喙,同樣的,總統也必須尊重立法院以合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