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派大法官?代表兩國論將入憲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在答詢立委提問是否願意唱國歌時,以不能違背良心回應,引發物議。許志雄教授或因為歌喉不佳,或是不認同國歌歌詞中的「黨」、「主義」,而不願意唱國歌,但也無需過度解讀為不愛國。畢竟唱國歌與否,客觀上無法作為鑑別國家忠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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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在答詢立委提問是否願意唱國歌時,以不能違背良心回應,引發物議。許志雄教授或因為歌喉不佳,或是不認同國歌歌詞中的「黨」、「主義」,而不願意唱國歌,但也無需過度解讀為不愛國。畢竟唱國歌與否,客觀上無法作為鑑別國家忠誠的

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風波不斷。 蔡英文 總統先前提名公懲會委員長謝文定與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為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後,外界爭議不斷,遭到若干團體及人士強烈批評,導致兩人辭去提名,並創下總統撤回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咨文的首例。不料總統另提名前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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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立法院經過審慎的投票,將 陳水扁 總統所提名的八位大法官候選人,刷下了四人,使得未來我們大法官的人數將只有十一人,雖然不足憲法上規定的十五人,但是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14條的規定,「 現有總額」的十一位大法官依舊可以依法開

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在臨下台前,說出了「身在其位,椎心泣血」的重話,並譴責了政治踐踏司法。然而,當翁前院長身在其位時,並未能夠捍衛司法,只躲在權力大廈的角落旁椎心泣血,因而此刻的「重話」就不會擲地有聲了。 翁前院長在位時面對政治踐踏司法的現象,

在堅壁清野的操作下,泛藍果然一如預期,拒絕了四名陳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行政與立法的觀點差異,原本天經地義,故而總統提名人選未被照單全收,其實正展現了我國憲政運作更趨成熟。但四位人選被排拒,基本上還是因為政黨立場與意識形態,而非實質審查的

民國八十六年修憲時,我是 國民黨 的不分區國代。在一番研究之後,我領銜提出大法官任期結構修憲條款,在二讀時,得到朝野國代一九三人的支持而成為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當時我提出修憲案的最大考慮是,民主憲政一旦推動,終會有政黨輪替執政,屆時總統有權

陳總統日前已向立法院提出八名大法官人選的咨文,其中的葉俊榮雖已宣布退出 民進黨 ,但他和許志雄皆本為扁執政團隊的要角,可見這兩位在陳總統這次的提名作業中,將發揮搴起「旗幟鮮綠」大旗的作用。陳總統的任期剩下不到九個月,此時行使憲法賦予提名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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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本文所研究的主題乃我國國會同意權之行使。我國經過幾次修憲以後,有關國會的同意權做了若干調整,其要點有下列:其一、原本由監察院行使同意權的司法院正、副院長與大法官、考試院正、副院長與考試委員,在第二次修憲時改由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