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研究藥師應考資格修正的若干省思立法院會於今(101)年6月5日三讀通過修正藥師法第二條,將原訂於專技人員考式規則附表中的藥師應考資格明訂在藥師法中,學歷則自專科以上提升至大學以上。據悉,該修正案於4月20日提案,旋於6月5日三讀通過,立法速度可謂前所未有,讓人不禁佩服立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