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一看見工會的新契機與使命
對於關心工會運動及 勞工 運動的人士來說,今年的5.1應該會顯得特別的不一樣。因為,自從 民國64年7月30日 以來即未曾大修的工會法,將由 民國99年6月1日 修正、而於該日施行的工會法所取代。一個舊時代的結束,牽動的是一個新時代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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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關心工會運動及 勞工 運動的人士來說,今年的5.1應該會顯得特別的不一樣。因為,自從 民國64年7月30日 以來即未曾大修的工會法,將由 民國99年6月1日 修正、而於該日施行的工會法所取代。一個舊時代的結束,牽動的是一個新時代的來臨,
一、 台灣 工會組織的現況 台灣工會組織的形成與運作主要是依據大陸時期制定的「工會法」,該法制定公布於1929年2月21日,同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施行至今雖經9次修正,但內容早已不符政經及社會大幅變遷後的台灣勞資關係場域。 2010年6月
「工會法」六月一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在六月二十三日令修正公布,全文四十九條,這是自民國十八年以來,工會法第十次修正。其中與教育事務關係最密切者為第四條,規定教師得依工會法組織及加入工會,解除教師組織工會的禁令,也是保障教師勞動人權的重要

立法院已於昨天休會,本會期堪稱不遑多讓,通過了二代健保、災防等多項重要法案。然而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古有明訓,再好的法案若沒有縝密的行政配套措施,以及堅決的執行力,其福國利民法益的落實仍將面臨層層的阻礙。 舉剛三讀通過的「工會法」為例,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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