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研究中央政府組織基準法草案、總員額法草案之評析壹、針對中央政府組織基準法草案 一、法律保留問題 該法律草案規定,一級機關(亦即院級)及二級機關(亦即部級)之組織須有法律依據(第 5條),而且法律採低度規定而不詳設單位及職缺職等(第8條)。第16條規定,獨立機關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本處涉200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