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直轄市政府體制的未來展望
去年(98年),行政院核准新北市(原台北縣)、台中縣市、台南縣市與高雄縣市,單獨或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致使我國在今年(99年)12月以後,由北至南將設有五個直轄市政府(含台北市),將帶領 台灣 邁入另一行政區域發展格局。 筆者以為從去年到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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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8年),行政院核准新北市(原台北縣)、台中縣市、台南縣市與高雄縣市,單獨或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致使我國在今年(99年)12月以後,由北至南將設有五個直轄市政府(含台北市),將帶領 台灣 邁入另一行政區域發展格局。 筆者以為從去年到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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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的定位,長久以來一直是朝野之間爭議不休的議題,即連學術界之間對憲法內涵的解釋也不一,各自解讀,各執一詞。尤其在實際的憲政運作上,當權的執政者更因自身權力運用的便利性考量,不是故意漠視憲法體制在我國民主政治發展中的關鍵角
前言 政府體制的分類,繫於行政權之歸屬與行政、立法二權之關係。李登輝總統主政期間六度修憲,更有政黨提議制憲 [1] ,其主要爭論即在於行政權與立法權之間的界定。經過數度修憲後,現行政府體制被視為「改良式雙首長制」。惟究竟「改良式雙首長制」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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