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8年),行政院核准新北市(原台北縣)、台中縣市、台南縣市與高雄縣市,單獨或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致使我國在今年(99年)12月以後,由北至南將設有五個直轄市政府(含台北市),將帶領台灣邁入另一行政區域發展格局。

筆者以為從去年到今年年底,社會上主要的新聞輿論,理應聚焦於我國未來的直轄市政府體制。然而不幸的,概以政治掛帥的台灣,自去年年中以來,多以政黨利益與政治權謀,作為五都升格後的主流新聞議程,且無意於更有意義的都會發展政策的對話與討論。

很明顯地,在五都的區劃格局下,我國的直轄市將扮演更為重要的角色。其理在於,未來我國的五都人口,將會達到1370萬人,直逼全台總人口的六成,且其地理位置多位居台灣精華區域,又握有台灣經貿發展資源與重要交通據點。同時,馬總統亦於2008年總統大選選前承諾,將積極落實地方自治,強化地方政府的功能與權責;此外,又將重行調整縣市政府乃至於直轄市政府的財政分配,期以「把餅作大」,讓各級地方政府分得更多的公共財源。是故,展望未來,我國的直轄市政府體制,理應有不同的面貌,來面對國內外各種的政經變遷。以下先就當前制度之現況,以及擬將變革的方向,進行分析與說明。

首先,就直轄市「財政」而言,依照過去《財政收支劃分法》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的規定,係以「比例」來進行分配,依過去的分配模式,台北市與高雄市,這兩個直轄市享有極高的分配優勢,這兩個合計410萬人口的直轄市,竟然可以分得百分之四十三的統籌分配稅款,而全台23縣市僅能分得百分之三十九的統籌分配稅款。無怪乎,去年的升格改制提案,就計有七件改制案提出,不少縣市致力於改制為直轄市,以獲得較佳之財政分配。而如今,財政部已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法草案,將部分的中央稅改為地方稅,讓地方分得的統籌分配稅款的餅可以作大,並且,期以「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使分配更為合理化與公式化,以避免政府有黑箱操作的空間。

再者,就直轄市政府的編制與員額而言,依當前《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的規定,目前這個組織準則的規定過於簡陋,概以兩百萬人,作為編制與員額劃分的級距。當然,現行的規定乃係依照過去台灣北、高二都的格局來訂定。現行的規定,兩百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其一級機關之上限,最多可以設置32個局處;以下者,最多只能設置28個。而就員額規定而言,兩百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其員額上限為15400個公務人員;而兩百萬人以下之直轄市,則最多僅有6500位公務人員。如今,因應台灣未來五都之設計,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與內政部,目前正就該準則研擬新的因應規定。就目前所知,未來或許設有五個級距規定,讓各該直轄市就所設之上限規定,規劃其一級機關的個數與類別。而若是五都直轄市長的擬參選人,能就各該直轄市政府未來的功能與定位,於大選選前,提出明確的變革方向,並且引發公共討論,讓各候選人經由比較後再行提出更好的方案。若此,我們相信這樣的討論將會比當前的政治口水戰來得有意義。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部分。在當前《地方制度法》所規範的直轄市自治職權下,我國未來的五個直轄市,其自治職權將為相同。然而,就我國五都的區域發展角度而言,相信五個直轄市將有不同的發展焦點。台北市為我國的首都,且為馬總統所規劃東北亞雙航圈的據點;新北市人口達385萬人,尚有充足腹地可供發展所需;新台中市位居本島中央,將為我國中部金融中心,而且,在未來兩岸強化交流後,其既有之海空運輸,將創造大台中絕佳之經濟發展利基;新台南市宜從文化戰略的角度切入,應著眼於其歷史發展的意向;新高雄市本握有海港與空港優勢,其地理位置又與東協十國相近,故其未來發展的軸向,又迥異於其他四都。因此,我國各直轄市其欲展現的功能,是否仍為一致,我國的《地方制度法》是否應作差異化的設計,這仍存有許多討論空間。

前述三點,本文分別討論我國未來各直轄市有關「錢」、「人」與「事」的問題。這三個問題,目前被我國各政府機關,分為三個獨立的議題在討論。然而,這樣的作法絕對不利於我國未來直轄市的發展。較為理想的作法應是,先行討論各個直轄市在新興時代所應展現的功能與職掌,再去討論各該直轄市的基本建制與規模,最後才來討論統籌分配稅款分配的問題。而這樣的通盤性作法,才是強化我國直轄市全球競爭力的適切之道。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2010-03-19/中央日報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