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教育學費扣除」應與「軍教免稅」掛勾改革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案。將現行「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教育學費每年得扣除二萬五千元」之規定,大幅放寬為包括「學齡前三年及就讀大專院校以上之子女」,並將原按「每戶」扣除的作法改變為按「每人」計算,且沒有200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