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憲公投應該與總統大選脫鉤,建立權責相符,良能高效的行政立法體制
本次的修憲,各方未能達成共識,功敗垂成;卻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修憲是國家大事,我們不能眩惑於所謂「憲法時刻」的名目,匆忙趕就一份無共識、且無法通過的修憲條文,而是仍應回到修憲的本質來思考,如何來改良吾國的憲政體制,方為正辦。 首先,是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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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的修憲,各方未能達成共識,功敗垂成;卻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修憲是國家大事,我們不能眩惑於所謂「憲法時刻」的名目,匆忙趕就一份無共識、且無法通過的修憲條文,而是仍應回到修憲的本質來思考,如何來改良吾國的憲政體制,方為正辦。 首先,是這次

壹、前言 雙首長制(two-ahead system)或稱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sm)以法國第五共和為典型,其總統由人民直選產生,有權主動解散國會;總理由總統任命並對國會負責。當總統所屬政黨為國民議會多數黨時,制度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