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自證為司法盲腸
明朝自成祖朱棣遷都北京後,為了凸顯南京陪都的地位,設置與北京幾乎相同的機關與官員,例如六部、都察院及大理寺(相當現今的最高法院)等。然而這些機關職權甚少,官員多半為虛銜,幾乎無所事事,「惟養清望而已,無關政本」。簡單的說,就是盲腸機關與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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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自成祖朱棣遷都北京後,為了凸顯南京陪都的地位,設置與北京幾乎相同的機關與官員,例如六部、都察院及大理寺(相當現今的最高法院)等。然而這些機關職權甚少,官員多半為虛銜,幾乎無所事事,「惟養清望而已,無關政本」。簡單的說,就是盲腸機關與冗員

法官評鑑委員會首波評鑑結果日前出爐,建議懲處兩名法官。召集委員范光群指出,詹法官的平常表現不錯,且違失導致當事人損害尚不嚴重,建議記過二次。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則批評評鑑結果輕重失衡;他說,李法官被認定有損司法形象移送監院,詹法官損害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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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長是阿扁總統的老師,也是行政院院長張俊雄台大法律系的同學,照這種「天時」加上「地利」,翁院長的司法改革之路,應該比以往歷任司法院長都平順才對,但令國人疑惑的是,他為何是開國以來歷任司法院長掉眼淚次數最多的一位? 最近翁院長又掉眼淚了

法官應具有司法審判能力,實際辦理何種案件,則為法院之事務分配。在社會經濟比較單純時期,事務較繁法院,係由專任法官組成民事庭和刑事庭,並依法官個人志願及專長,決定承辦民事或刑事案件。其後社會經濟及法官倫理觀念變化,法官要求民、刑事輪調,成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