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分析違憲法規之解釋效力問題------兼論違憲法規限期失效,於過渡期間之效力問題壹、問題之提出 行政法規被宣告違憲後,如果大法官基於各種考量因素,宣告法規限期失效,在期限屆至前之過渡期間內,各機關應如何因應該違憲法規,是否應立即停止執行,以免「明知故犯」繼續違憲違法侵害人權?或應繼續執行,以遵守大法官解釋限期後才失效之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