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肅官箴 應重建特偵組
隨著新國會開議,委員們也提出了各式各樣的立法提案。此其中,筆者認為特別應予支持者,是重建特偵組的立法。因為具備獨立性的特別檢察官,對於整肅官箴,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過去兩、三年的疫情期間,從口罩、快篩到疫苗,執政當局充滿了貪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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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新國會開議,委員們也提出了各式各樣的立法提案。此其中,筆者認為特別應予支持者,是重建特偵組的立法。因為具備獨立性的特別檢察官,對於整肅官箴,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過去兩、三年的疫情期間,從口罩、快篩到疫苗,執政當局充滿了貪瀆

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詐騙案延燒,各界質疑綠營民代、高官與詐騙集團首腦關係密切。 民進黨 主席 賴清德 表示要立下「最高標準」來回應社會期待。但立委陳歐珀接受詐團無償提供房、車使用,民進黨廉政會僅祭出警告處分,標準似乎還遠不如陳歐珀本身的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召開在即,法務部趕在會前提出6大未來改革重點,包括「透明公開的檢察辦案體系」、「研議設立人民檢察審查會」等,希望藉由提升人民參與及外部監督,對於檢察體系人事及辦案效能進行改革,同時也強化被害人與受刑人的人權。這些改革

法務部回應立法院的書面質詢,欲刪除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讓特偵組走入歷史,由於執政黨在立法院占絕大多數,如列優先法案,盡速通過的機會是相當大的。 法務部臚列五大理由,須廢除特偵組,把那五大理由,套列在甫通過的政黨/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
民進黨 立法委員蔡易餘等人提案刪除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即廢止特偵組設置的法源依據。法務部長邱太三亦表示,過去對特偵組有太美麗的期待,但特偵組設在最高法院檢察署,在體制上有衝突與矛盾,沒辦法監督,也沒有救濟的再議制度。使得廢除特偵組
一、前言 去年九月檢察總長向總統陳報特偵組獲取立法院長涉及司法關說資料,掀起政壇軒然大波,特偵組存廢與定位成為爭論議題。法務部已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擬將特偵組將從最高檢察署降級改隸高檢署。此舉是否足以消弭特偵組存廢爭議及相關問題,值得關

最近 台灣 的政壇,可以說處於多事之秋,從九月的司法關說案、特偵組監聽案,一直到日前的 民進黨 倒閣案,所有的藍綠政治人物都很忙,政治攻防也一場接一場,頗有讓台灣民眾目不睱給之感,大家不僅看得累了,連帶心也累了,不時感嘆當前的政治混亂何時才
一、前言 目前第八屆立法院修改法院組織法的提案有三,其中之一主要在改革法院現行的分案制度與設法化解裁判見(透過廢止判例制度與增設大法庭制度),另外兩個提案則將焦點放在特偵組之上,但主張卻南轅北轍。本文擬針對兩提案進行分析。 其中吳宜臻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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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偵辦 陳水扁 家貪瀆案至今已一年有餘,在陳聰明檢察總長的指導下,過程可說是荒腔走板,不但縱放重要關係人黃芳彥出境,任其使用來歷不明的資金在美享樂逍遙;辦案檢察官更在陳水扁二審的羈押庭坦承:特偵組兩度去函要求瑞士銀行提供陳致中帳戶資料及

「扁案」演變至今已經有政治化的傾向,這當然與「扁」的高度政治性人格與操作手法有關(此可由其表示考慮參加立法委員補選一事再度得到印證)。但是除此之外,是否有不合理的現實條件可以供其作政治槓桿操作,倒是值得吾人探討。若檢討得宜,可以跳出「以亂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