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社會救助法〉之條文增修工程的延伸性思考
攸關到〈社會救助法〉的條文增修工程,實有其與時俱進之延伸性思考的必要。 話說:從2015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後的〈社會救助法〉(以下簡稱社救法),施行已近10年,這也讓社救法是有其進行相關條文增修的迫切、必要性,對此,主管機關在其所羅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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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到〈社會救助法〉的條文增修工程,實有其與時俱進之延伸性思考的必要。 話說:從2015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後的〈社會救助法〉(以下簡稱社救法),施行已近10年,這也讓社救法是有其進行相關條文增修的迫切、必要性,對此,主管機關在其所羅列的

超過十多年未曾進行增訂與修正的〈社會救助法〉條文,也讓當代 台灣 甘苦人的弱勢處境解困,一直都是處於未開發的低度文明階段。 誠然,社會救助本意指的是透過資產調查對於所得在貧窮線以下之的貧困國民,以及因為緊急事件或突發狀況所產生困境的國民,基

根據社會救助法,「最低生活費」(俗稱「貧窮線」)計算自家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百分之六十。「中低收入戶」則是採「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計算,但不得超過全國中位數。 主計總處根據去年資料,計算出各地區最低生活費,作為明年審查「低收入戶」標準。由於

2019年元旦突然傳出蔡政府要用超徵的稅收來發紅包,沒想到,民眾不領情而群起批判,指向政策粗糙。稅收紅利變成了400億煩惱絲,紅包未發人民就有感了!終於行政院在改組前公開說明,400億將用來「拚經濟、助弱勢、防豬瘟」,剩下的拿來還債。可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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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問題背景 過去十幾年來,由於經濟發展停滯、 失業 人口逐漸增加,造成需要被幫助的經濟弱勢民眾越來越多。但囿於舊有「社會救助法」一直未能配合修正,貧窮線的標準無法涵蓋所有需要協助的邊緣民眾,因此出現許多不符合「社會救助法」資格的近貧(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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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問題背景 什麼是「中低收入」?在我國社會福利的相關法令中,「中低收入」一詞最早是出現於民國86年5月31日「老人福利法」修正版本中的第17條:「中低收入老人未接受收容安置者,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前項中低收入標準、津貼發給標準及辦法,由中
近日來社會救助法修法的議題又再度成為大家關心的焦點。針對內政部目前研擬的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內容,其中最核心的「 貧窮線」(此處僅討論最低生活費,而不論及動產與不動產的限制議題)計算方式可能將作大幅修改,筆者持肯定態度,茲說明如下: 社會救助
社會救助法自民國69年6月14日公布後,歷經民國86年、89年、94年、97年及98年等5次修正,足見各界對此法的重視與期待。而立法院第七屆(任期自2008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第1會期迄今(第五會期),已有數十位立法委員對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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