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別人管轄權時 不能只教一半
日前拜讀論壇「討論陳同佳案前,先學點管轄權」一文,該文主張香港對陳同佳案不是沒有管轄權,也非不能擴大管轄權,但是該文忽略未提的是,就算主張有管轄權,是不是就一定能行使?主張有管轄權是否就能為被害者實現司法正義?這才是國際發生管轄權衝突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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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拜讀論壇「討論陳同佳案前,先學點管轄權」一文,該文主張香港對陳同佳案不是沒有管轄權,也非不能擴大管轄權,但是該文忽略未提的是,就算主張有管轄權,是不是就一定能行使?主張有管轄權是否就能為被害者實現司法正義?這才是國際發生管轄權衝突時,真

海外詐騙案層出不窮,不只有菲律賓,還有肯亞。無數次發生嫌犯被捕後應否送回 台灣 的爭議,無數次的討論台灣到底有沒有管轄權,但結果是類似案件發生後,輿論支持台灣犯人必須送回台灣的聲音永遠都不在少數。這種聲音,最主要的論點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

肯亞電信事件愈演愈烈,國會立委、機關首長、家屬、名嘴和政論節目,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大眾再次霧裡看花,整個事件似乎又被推向中國大陸陰謀蔑視我國國民人權,強制從肯亞押送犯罪嫌疑人等到中國大陸進行調查和審訊,而馬政府一如過往、無能捍衛我主權與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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