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護憲屠憲 一線之隔
政府軍公教 年金改革 於7月1日實施,6個縣市政府認為違反憲法信賴利益保護原則、損及生存權,對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部分內容聲請釋憲。但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認為,這6個縣市政府未經上級機關層轉,不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規定,決議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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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軍公教 年金改革 於7月1日實施,6個縣市政府認為違反憲法信賴利益保護原則、損及生存權,對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部分內容聲請釋憲。但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認為,這6個縣市政府未經上級機關層轉,不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規定,決議不受

日前大法官對於監察院就黨產條例聲請釋憲,是否應該不受理?作出罕見的審查會程序,讓正反雙方,各言爾志。緣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10條規定,釋憲是否受理,僅須三名大法官決定為已足,豈有法律規定,必須公開言詞審理?況且,拉丁法諺:「法官知法」,

去年立法院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 國民黨 與親民黨38名立委認為程序有重大瑕疵,聲請釋憲並請求急速處分。而今,司法院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以聲請要件不符「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規定,大法官會議決議不
壹、國務機要費聲請釋憲案源起 因為旅澳台胞李慧芬指稱她個人在君悅飯店消費之發票可能流向第一夫人,而引發監察院審計部於2006年6月29日進入總統府查核「國務機要費」的核銷情形。繼之,2006年8月 台灣 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開始偵辦國務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