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令人眼花的電動機慢車執法亂象上個月月初,消基會調查市售12台不同廠牌的電動自行車。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所謂電動自行車,其時速不得超過時速25公里,但經消基會測試,有5台時速超過25公里,而且竟有兩台可以超過60公里,而這樣的速度已可比擬輕型機車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