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憲可以綁選舉但公投不行就是雙標
立法院下個會期即將開議,「修憲議題」將成為朝野各政黨的討論焦點。日昨, 民進黨 總召柯建銘委員指出,包括中央政府體制、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不分區立委席次票票不等值問題、行政院長同意權、環境權、新興人權、勞動權等議案都應在這一次的修憲議程來討
標籤
共 4 篇文章

立法院下個會期即將開議,「修憲議題」將成為朝野各政黨的討論焦點。日昨, 民進黨 總召柯建銘委員指出,包括中央政府體制、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不分區立委席次票票不等值問題、行政院長同意權、環境權、新興人權、勞動權等議案都應在這一次的修憲議程來討
一、問題緣起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修憲案必須經由立法院通過提案,並公告半年後,交由公民進行複決。然對於立法院所提交公民複決之修憲案,究竟應該包裹一案方式提出,或是可採逐條或多案方式提出,憲法增修條文、公投法及立法院相關內規均無明文規定,有

日前中央選舉委員會審議通過 台灣 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領銜,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公審會)存續與否的公民投票提案,並已送交公審會認定連署案是否成立。台聯提案要全民公投公審會能否繼續存在,肇因於台聯認為公審會剝奪人民公投的權益,應予廢除。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