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增稅減半所凸顯出的決策唐突
行政院院會日昨快速通過備受工商界關切的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兩年的案子,而為了彌補地方政府因此可能損失的稅收,行政院構思以發行公債方式來支應,並修法排除預算法第二十三條有關資本收入不得支用於經常支出的限制。其實,土增稅減半的訴求早在立法院上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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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日昨快速通過備受工商界關切的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兩年的案子,而為了彌補地方政府因此可能損失的稅收,行政院構思以發行公債方式來支應,並修法排除預算法第二十三條有關資本收入不得支用於經常支出的限制。其實,土增稅減半的訴求早在立法院上個會
土地增值稅既不公平合理,又不合乎租稅原理,是十九世紀中葉約翰彌勒在存量、流量混沌不明的情況下提出來的粗糙的租稅觀念,目的是漲價歸公。但是各國實施的經驗,這個稅已經變成交易稅〈售地賠錢也要納稅〉,扼制經濟活動。再配合以非常低的地價稅負擔〈持有
針對土地增值稅率調降一案,財政部在與二十三個縣市政府開會討論後,突然出現政策大逆轉。顏慶章部長宣布將建議行政院不調降土增稅,但為考量到部分地方希望藉由調降土增稅來刺激房地產市場,因此,財政部將另提出土地稅法修正案,賦予地方政府自行調整土增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五月三日初審通過「地方稅法通則」草案,賦予直轄市、縣市政府開徵特別稅、臨時稅、調高地方稅徵收率、對國稅課徵附加稅的權限。地方政府因此通則之制定,得以因地制宜,視財源狀況對地方稅及國稅附加稅訂定不超過原規定稅率百分之三十的徵
近來土地增值稅稅率是否調降再度成為各界注目的焦點,其間雖有行政院正、副院長及多位立委表態認同或支持,但亦有若干官員及立委、學者提出批評甚至極力反對,其理由或為土地增值稅稅負原即偏低豈能再降?或為國家稅收將減少三百五十至四百億,地方財政將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