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行政、依法辦理之障礙者的法令增修考察——從身保法談起
一、前言:從殘福法過渡到身保法的歷史性轉折…… 對於身心障礙者(以下簡稱障礙者)的基本權益保障及其相關福利促進,自當有其回歸於各自不同時空脈絡環境的相關策進作為,這其中依法行政、依法辦理之於障礙者的法令增修考察,實屬必要,以下,我們將扣緊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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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從殘福法過渡到身保法的歷史性轉折…… 對於身心障礙者(以下簡稱障礙者)的基本權益保障及其相關福利促進,自當有其回歸於各自不同時空脈絡環境的相關策進作為,這其中依法行政、依法辦理之於障礙者的法令增修考察,實屬必要,以下,我們將扣緊從

近日驚聞報載,多位立委突襲檢查某教養院,發現院生遭受非人性待遇,該院以幾近虐待之安置方式「照顧」院生,文中敘述教養院有如監獄般的生活環境,其髒亂與惡臭充斥期間,甚至有些院生臉上出現明顯的受虐傷痕,部分院生依著鐵欄相望。讀後不禁令人鼻酸,以上
報載內政部即將進行「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大幅度的翻修,除了將現行十六類的認定標準重新區分為八大類以外,身障者原先所享有的福利服務,未來也將要由各個縣市政府所組成的專業團隊小組來進行「需求評估」的個別認定,並且要求每五年得重新鑑定一次,以祈使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