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大法官五二O號解釋善後工作之二 - 修正預算法芻議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廿七日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電廠,引起在野黨團發動倒閣,同年十一月十日行政院就停止執行該核四電廠法定預算與立法院行使職權,發生適用憲法爭議,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於九十年元月十五日作成釋字第五二O號解釋(以下簡稱本解釋)公布。同200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