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研究談開放集水區免環評之適宜性一、 前言 環保署擬修訂「環評評估細目及開發範圍認定標準」,修法重點包括水庫集水區採分級分區管理,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政策環評內的社區興建或擴建、舊市區,低污染性產業以現有設施重新申請許可,以及碳封存場址開發等四部份。分級後第二級水庫集水區開2013年8月20日
國政評論環境影響評估相關子法修訂不應太頻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日前表示,現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有實務執行上的困難及疑義;為因應開發行為樣態的日益多元,以及相關機關與開發業者的意見反映,因此擬再次檢討此項子法條文。 本項認定標準子法自 84年10月18日發布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