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對於酒駕者進行人身拘束不一定要預防性羈押為維護公益,保護他人生命、身體之安全,對於酒駕者進行一定的人身拘束,是可行而且必要的做法,惟具體實施時可能必須注意不同強制手段間具有不同之目的,可能以不同的方式達成,而未必一律採行預防性羈押。 首先,「羈押」,是指一種刑事訴訟上的保全程序,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