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本清源 消除單項運動協會改革亂象
《國民體育法》於去年9月20日公告三讀通過,規定特定體育團體(單項運動協會)須在今年3月20日前完成理監事及理事長改選。但至去年12月20日個人會員登記截止日後,卻發生多種亂象,恐不利單項運動協會的運作,礙及選手選訓賽。 首先,最為體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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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體育法》於去年9月20日公告三讀通過,規定特定體育團體(單項運動協會)須在今年3月20日前完成理監事及理事長改選。但至去年12月20日個人會員登記截止日後,卻發生多種亂象,恐不利單項運動協會的運作,礙及選手選訓賽。 首先,最為體育改革

2016年奧運,由於臺灣代表選手在本屆奧運參賽前後發生了一些爭議事件,大都和單項運動協會有關,所以有不少言論直指單項協會把持政府資源,卻不肯用心培訓選手,造成競技成績下滑,要求政府整頓協會。藉此契機,體育署也表態將著手修法,以整頓單項協會。
國內網球選手最近在國際賽事的優異表現,雖然獲得不少期盼政府、企業、網協,協助選手之聲,也讓網協與選手之間的衝突浮上檯面,讓人不禁質疑網協及民間體育團體對於培訓選手盡了多少力。 以中華職棒為例,當中華職棒票房每況愈下時,籲請企業贊助與要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