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ber與小黃終須一戰嗎?
兩年前交通部在數位科技與共享經濟潮流下,為使Uber在台非法營業能「納保、納管、納稅」合法經營,乃指導Uber與計程車租賃業合作,當時就已招致計程車業強烈反彈。兩年來Uber與計程車業之爭議,更是逐步激化,迄今已烽火連天。尤其這個月二十六日
標籤
共 5 篇文章

兩年前交通部在數位科技與共享經濟潮流下,為使Uber在台非法營業能「納保、納管、納稅」合法經營,乃指導Uber與計程車租賃業合作,當時就已招致計程車業強烈反彈。兩年來Uber與計程車業之爭議,更是逐步激化,迄今已烽火連天。尤其這個月二十六日

交通部打算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此舉將腰斬仰賴Uber維生司機的生計,跨業競爭美意淪為空談,政府管制扼殺創新再添一例。惟這次擋了Uber的發展,未來還能擋得住即將上路的自駕計程車? Uber 管制變來變去 Uber 建構一個媒介乘客與

Uber來台營業近四年來,因未遵照我國法規,政府不斷依法針對違規營業事實予以處罰,並多次向Uber 台灣 公司表達應立即停止非法營業行為。 據報載,1月6日,公路法77條修正案通過後,已公布相關裁罰基準,Uber在全台灣已被取締超過48次,

上百輛計程車12日上午包圍行政院,抗議政府讓非法Uber排擠合法業者,開放Uber與否的爭議持續不斷。 Uber自民國103年進入 台灣 以來,依據《公路法》的規定,因未遵照我國法規,政府除依法針對違規營業事實予以處罰外,並多次向Uber公

在 台灣 ,「三師」的薪水行情看好、社會地位高,年度繳稅時還能享有將半數收入以執業費用先行扣除的優惠;對照起四處兼課的流浪教師,領超低的鐘點薪,但是計算扣繳所得時可是一毛也跑不掉。說真的,有誰不羨慕當律師、醫師的呢?當然,空想無益啊,想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