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政府的財經專業能力與責任何在?作者曾巨威發布日期2007年3月5日 最近有兩項重大財稅事件引起社會大眾的高度關切,一是土地增值稅稅率的調降規劃,另一則是擴大地方政府財政權的「地方稅法通則」總算經立法院一讀審查通過。前者的目的是希望藉土增稅率的降低,刺激長期低迷不振的房地市場;後者的意旨則是賦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稅課決定權,增加地方財政自主能力,改善地方嚴重惡化的財務狀況。這兩件事都牽涉到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財政關係與調整,不但會影響地方稅制未來的改革方向,更將根本改變地方政府的財政權力與責任分擔結構。其中的思考與決定,需要經過嚴謹、審慎與專業的決策程序,庶幾才能得到較周延與合理的答案。可惜我們在這陣子的觀察中,既看不到中央財經部會應有的專業表現與堅持,亦見不到地方政府自我期許的努力與動機。就這點而言,新舊政府之間倒是沒有任何差別。 陳水扁總統日前與民進黨籍縣市長餐敘時,提及考慮以調降土地增值稅的方式來刺激房地產。這個說法正式呼應了二周前行政院院長張俊雄在立法院的答詢內容與主張。而原先尚抱持較為保留態度的財政部與經建會,立刻有了政策急轉彎的改變與配合。財政部部長顏慶章甚至還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基本方向是朝認為「調降土增稅應對提振房地產有助益」來規劃,不久前曾公開提及的政府財政困難的顧慮與對降稅成效的質疑等理由,如今全然噤聲不論。前後的政策態度與說辭,互不一致,充滿矛盾,讓外界既震驚又傻眼。 我們期待財經部會在面對總統與院長提出此一構想時,能本於專業知識與職責所在,正確分析降稅的立論基礎、利弊得失與影響輕重,進而說服高層須謹慎小心將事,而非是只知揣測上意,唯諾應命而已。我國房地產市場長期嚴重供需失衡的真正原因何在?降稅對房地價格的影響為何?房地價格變化對市場供需力量的效果又如何?短期措施造成的繁榮「假象」能持續多久?未來稅率再恢復為原有水準的政治可行性有多高?降低稅率對現存土地稅制複雜問題的解決有否助益?尤有甚者,政府對房地產業一直特別照顧的政策,其合理性若何?往昔政策的成效又如何?凡此種種在決策前皆應充分掌握的資訊與分析,乃是負責任、有骨氣的財經首長應當勇於面對並據實提供給高層決策者參考的。聽到高層的指示後,便快速逢迎轉向,馬上密集研商「善後」配套措施,如此行徑實令識者不齒。 行政院各部會各有所司,其首長自亦各有專業上的要求與政治上應負的責任。雖然在陳總統發表過談話後,總統府相關消息立即解釋說,早在一個月前第一次官邸財經首長早餐會中,張院長即提出行政院擬調降土增稅的規劃,「並不是陳總統的發明」。問題是既然是一項還在規劃的未定政策,總統本不宜先就說出或表示意見。陳總統難道會不知道長期以來台灣官場存在著「看上辦事」的歪風;由上而下的決策程序,不但徒然破壞了行政倫理,更是對專業有司的不尊重與不信賴。國民黨政府時代,李登輝一手獨攬大權,主動干預財經政策制定的作法,曾經引起社會輿論的撻伐與抨擊,如今政黨雖已輪替,但顯然這種以「關愛眼神」辦事的心態,仍然瀰漫在財經官僚體系中而未曾稍變。如此的財經政策與品質,如何能提升民眾對政府的信心? 至於地方政府的表現與反應,則更是脫線與顢頇。只知道要求中央政府下放權力,但在責怪中央長期「集權又集錢」的口號背後,地方政府極力爭搶的乃是行政權的擴大與加強,而非財政權的自主與提高。講到錢,地方政府口徑一致的都是將重點放在從中央多分配一點統籌款與補助款的財源上。這次中央土增稅的調降規劃,沒有一個地方政府敢站出來與中央對抗,爭取屬於地方稅目的土增稅應有的改革參與權。所有地方政府首長皆只擔心降稅的收入損失,中央能否承諾完全彌補。雖然土地稅法乃中央所訂定者,但在落實地方自治的聲浪要求下,地方政府除了對稅收變化的關切外,更應該學習從稅制健全與合理的角度,勇於提出地方自己的意見與看法。 尤有甚者,地方原本爭取經年的「地方稅法通則」審議通過後,許多縣市竟然一反初衷地表示不歡迎。或有稱其為「沒有用的尚方寶劍」,或有說其是「拿把刀要縣市長去殺人」,或有謂「中央自己不敢加稅,卻要地方做壞人」,各種不滿言論,蜂擁而出。其實,賦予地方更多的財政自主權力,相對便增加地方更重的財務責任負擔。長久以來,地方過度依賴中央補助只知伸手要錢的扭曲現象,藉此當能跨出改革的第一步。地方政府與其用怪罪與責難的態度看待這個法案的通過,還不如徹底改變心態,充分準備接受責任的挑戰與考驗。 總之,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在面對財經政策或制度變革的決定時,應多從尊重專業與勇於負責的角度,來自我惕勉與提升決策的品質。如此才不會讓財經事件,不斷地成為斲喪民眾對政府信心的禍源。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評論刊登於90.5.6工商時報社論) 關鍵字地方財政困窘土地增值稅地方財政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