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環境聯盟公布4月12日立法院表決停建核四案支持與反對立委名單,主張針對反對停建核四立委發動罷免。對此,民進黨人表示,考量主流民意及社會氛圍,更不希望被國民黨操作成藍綠對決,轉移核四公投的焦點,民進黨將不主動發動罷免擁核立委,但不排除與環保團體配合。


罷免總統與立委雖然是民眾的合法權力,但是在國內重大公共政策辯論過程中,在野黨與部分民間團體動輒以發動罷免為由要脅立委接受其政治主張,不僅扼殺公共政策多元理性辯論的空間,也侵犯立法院基於代議體制多數決的職權。且罷免行動每每無疾而終,不僅淪為政治口號與動員工具,毫無實質意義,更讓公民原本應該謹慎行使的「罷免權」被玩爛玩臭,根本悖離民主政治的精神。


2008年馬政府上台後,在野黨發動罷免總統或立委者不可勝數。2009年民進黨在馬總統就職滿一週年前夕發動五一七大遊行,以推動ECFA為由而對馬總統提出罷免,並要求將ECFA交付公投。2012年1月馬總統連任成功,大選結果已充分展現最新之民意趨向,民進黨竟在第十二任總統任期屆滿之前(5月14日)提出罷免案,理由洋洋灑灑,不外延續選戰基調,批判馬總統任內作為,但卻讓人弄不清其到底要罷免一個任期即將屆滿的總統,還是一個尚未繼任的總統,政治作秀意味濃厚,僅徒增社會不安,浪費立法資源。


2013年民進黨因為政府開放美牛、油電雙漲、軍公教與勞工退休待遇、推動證所稅、媒體壟斷等諸多紛擾,在1月13日發起「火大遊行」。蘇貞昌演講時毫無建設性的改革對案,卻要求馬英九自己下台,並與群眾一起高喊「換立委、換總統、換政策、換內閣」。隨後即與台聯合作發起「百萬人連署救台灣」活動,計畫第一階段要獲得百萬人連署罷免馬總統,第二階段在2月1日要提議罷免「共犯」立委,第三階段則在5月20日正式向立法院提案「罷免馬英九」。不過此連署完全沒有罷免的理由,只有時間表,形同要選民空白授權;在程序上更不符合罷免總統相關法制(由立委提案,立法院通過後才交公民複決);如今檢視,此連署活動不過是替一月遊行暖場造勢宣傳之用,依舊不了了之。


政治人物當然必須受到民意的監督,但成熟歐美民主國家不論是採行何種政府體制,少有罷免總統與國會議員的設計,定期改選才是民選政治人物接受檢驗的最好機制。尤其國會議員雖由各地區選出,但其職權之行使不能僅侷限在選區的利益,而更須要以全國性的高度來思考國家的重大政策與立法需要。加上政黨政治與責任政治的運作,國會議員更不可能僅被期待反應局部民眾的期待。我國雖有罷免制度之設計,但行使上必須謹慎,不應成為政治鬥爭與動員工具。


核四是否繼續興建與運轉是重大的公共政策議題,社會各界也因為價值與利弊權衡而沒有絕對一致的意見。反對黨或部分民間團體自居道德制高點與主流民意的代言,不僅忽視其他民眾意見,對與其意見不一致的立委,一律認定為違反民意而必須受到罷免。若人人對與自己意見相左者均採如此態度,公共政策根本無多元討論辯論的空間,社會只會趨於一元獨裁的思考。


況且此次反對立即停建核四的立委,其大多數同意將此議題交付公民複決,由民眾公決,未必代表擁核。環團卻不問究理將其通通扣上擁核立委帽子,一副非我族類就是違背民意的姿態,企圖干擾立委正常之職權行使,提案罷免之正當性更有疑問。


罷免是神聖的公民權,不是少數操弄政治、打擊異己的工具。在野黨不思積極扮演監督制衡之角色,卻反而連連發動罷免行動,已成為不折不扣的「罷免黨」。我們回顧過去幾次罷免行動,完全都無疾而終的鬧劇,徒耗社會資源,增加對立,更悖離了罷免制度的精神。


民進黨此次雖懸崖勒馬,不主動發起罷免「反立即停建核四」的立委,但此主要仍係出於核四公投的政治算計,罷免濫用的戲碼難保日後不會上演。呼籲在野黨還是應該忠實扮演自身角色,回歸理性監督正途,執政黨與個別立委是否有負民眾所託,選民在選舉時自會做出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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