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方面在2013年第五屆海峽論壇上透露,福建海西經濟特區將設立海峽版權交易中心。這部分涉及臺灣文創領域,尤其是影視製作業的發展課題。所謂版權交易中心的功能是在確認與鑑別版權的身分與價值,目的則在深化擁有版權的一方在交易時的利潤極大化。

也就是說,海峽版權交易中心的設立,是在防止兩岸資訊隱匿或不對稱,使版權擁有者能不斷拓展/深化版權利用,間接促使外部資金(例如銀行、創投)進入挹注影視製作,從而使節目品質更為提升。這個政策對於想要將自身產品賣到大陸的臺灣影視製作單位而言,當然有所謂「惠台」效果,但前提是必須維護兩岸版權交易的秩序。

影視製作物在其價值鏈不斷衍生後,建立版權秩序就成為當務之急。秩序建立時,版權擁有者可以不斷持續深化版權之再利用。秩序無法建立時,版權交易的風險便會增加(例如作品被他人侵權下載)。大陸市場上如果侵權行為不止,臺灣業者對於以版權質押方式來取得融資的環境即不容易建立,銀行介入到這個行業的意願也會降低。屬於影視行業外的其它第三方企業以「版權取得」(acquisition)為基礎來投資影視製作的熱情,也會因風險提高而無法被調動起來。

這是因為所有參與投資影視行業的利害關係人,其交易動機都是以建立版權秩序的完善制度為前提。例如版權擁有者以影視製作物換取融資的版權質押、作品版權的認證登記,或是為釐清版權來源而在版權轉讓(devolve)時的備案制度等等,在目前都是所有利害關係人考慮利益極大化時的關鍵因素。

以「銀行」這個利害關係人針對影視著作權融資為例,來說明版權秩序在投資決策時的核心地位。銀行以股權投資影視製作的誘因,即在於確認影視製作物長期版權價值鏈的拓展與挖掘。又對於市場環境較為成熟的版權作品(例如八點檔或戲劇頻道固定播出的電視劇、大導演大卡司的電影片),銀行也通常願意採取版權質押的方式直接予以融資,也就是以智慧財產權質押為基礎,提供授信額度。對於市場環境欠成熟的版權作品(例如多數臺灣輔導金補助的小型國產電影片),銀行才會採取組合擔保的方式提供製片/作人融資。

傳統組合擔保的方式一般需要有優質的第三方擔保、不動產抵押或動產質押,但影視製作業之製片/作人(公司)往往提供不了這樣的擔保條件。因此,有些銀行會突破常規,通過各種各樣有創意的版權質押方式,設計靈活的組合擔保方案,加大對版權業的支持力度。這時政府也許就必須以發展文創的思維角度介入輔導。有政府的介入,銀行才會不時有一些突破常規的作法來投資影視製作。

再以「政府」為例,政府可以引進一系列與銀行策略合作之協議。例如銀行以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著眼,開辦專項額度之授信,政府則可採取貼息機制。如此可幫助製片/作人降低融資成本,版權業與金融資本才得以暢通。政府也可以在海峽版權交易中心成立前積極實施稅賦抵減等優惠策略,鼓勵第三方企業以影視製作物之「著作權權利取得」為方向,介入投資影視製作業。
最後以第三方之營利事業為例。影視行業以外的企業應學習如何分析臺灣電影或電視劇等視聽著作物,在大陸市場上產業鏈的版權價值變化。企業可以透過與市場調查單位、影評、影劇記者、社群網站、行業經理人等之訪談或接觸,及時關注影視產業訊息,以便進行對影視製作物的投融資。

總之,版權秩序的建立可以為影視事業注入資金活水。惟這個領域的版權交易極其複雜,一個國家的司法保護概念須與行政部門執法的可行性接軌。因此,目前行政部門(如智慧財產局)須深入研究影視市場版權發行的規律,探索在多媒體平台匯流下視聽著作物的全球行銷業務模式。行政部門還應幫助建立這個行業的自律組織/社會監督團體之版權管理體系。對這個體系,政府可納入「輔導」之業務職能,輔導的對象可能是銀行或者是企業第三方。這樣做的目的仍在鼓勵活絡影視事業的融資。
值此兩岸版權交易中心將設在海西之際,文化部及智慧局應展開對其業務內涵及運作機制進行了解。既然影視製作物交易的本質就是建立在版權秩序的維護上,我們便期待政府能幫助業者健全這方面的資訊,進而輔導國內影視業者強化利基,為前進大陸預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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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臺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系教授兼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