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舉辦「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奢侈稅)條例實施成效檢討座談會」,奢侈稅的存廢引起社會廣泛討論,雖政府仍主張不廢只修,但民間則多主張廢除者。質言之,本項稅負出發點雖符正義,但實施以來利弊互現,支持與反對者亦各有其論調與立場,故若決策繼續開徵,允宜顧及多數民眾,尤其是處於居住權極端弱勢之青年族群利益方為正策。
政府為了健全房市,陸續推動合宜住宅、社會住宅,提供民眾平價住宅的選擇,以及開徵奢侈稅,改善社會對短期頻繁交易的不動產獲利不課稅,導致房價高漲、漲價歸私的不良觀感。然而合宜住宅目前僅有浮洲及機場捷運A7站兩個建案,申請者為中低收入之無有自有住宅者,其每坪房價雖低於市價,惟仍達20萬/坪,對中低收入戶而言,負擔仍沈重。至於社會住宅強調只租不賣,但只提供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十二種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卻未包括青年族群,質言之,合宜或社會住宅對於解決青年住的問題之效益尚待商榷。至於奢侈稅對於抑制房價的作用,對於政府、不動產業者、投資客、民眾而言,應該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財政部委託民間的調查報告指出,奢侈稅開徵以來房市「量縮價穩」,達到量能課稅效果,也減少短進短出的投機炒作,建議奢侈稅要延期。但不動產業者委託學者的調查結果發現,奢侈稅實施以來產生了六大後遺症,其中一項為奢侈稅轉嫁效應,讓地價、房價墊高,尤其是在都會精華地段;房仲業者也提出數據說明奢侈稅實施後,不動產交易呈現「量縮價漲」。政府單位若對委託報告存有質疑,何不實際訪察各區房價,即會發現奢侈稅開徵後房屋交易呈現制量不制價的情況,即便是郊區建案,若位處交通便捷、聯外網路完備區位,房價仍是節節高升,對於多數年輕人而言,實在是居不易。
而統計報告發現,就經濟戶長年齡觀察,2008年自有住宅率,24歲至75歲以上的民眾,除24歲以下年齡組外,其餘各組均高於八成五,且以65-74歲年齡組最高,可見青年持有自有住宅的情形明顯低於年齡較長者,換言之,青年人是最需要自有住宅的族群,未來不動產交易市場的買方應該也是以此族群為大宗,因此,奢侈稅要不要延長,政府宜再縝審考量,尤其應針對奢侈稅實施對於青年人的影響進行評估,並且針對青年人制定相關的配套措施,俾奢侈稅的實施能實現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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