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前,公視基金會再度引起矚目,因為原本設有21名董事的公視基金會,在董事長鄭同僚與新聞局個別對多位董事提出假處分後,使得仍可行使職權的現職董事僅剩5名。新聞局雖表示該情況不影響公視運作,但董事人數卻已明顯低於三分之二之法定人數,導致董事會無法發揮功能,也就是說,如果情況持續僵持,包括公司營運方針、業務執行與遴選重要一級主管等重大決策事項,都將無法處理,公視也將陷入治理危機。但,在日前新聞局先撤回部分董事的假處分後,其餘八名被董事長鄭同僚提起假處分的董事也都已經撤回,公視基金會暫可恢復正常運作。不過,整起事件的確嚴重暴露出董事遴選的制度問題,以及公視運作的體制問題。

自公共電視設立以來,就被賦予高度期待與社會責任。因此,舉凡人事異動、節目品質或預算支用,一舉一動都是朝野政黨與社會大眾的關注焦點。但近年來,公視預算曾經多次遭到立法院凍結,而董事會也是爭議不斷,讓原本立意良善的公共電視台,頓時成了角力鬥爭的場域。筆者認為,當前公視所面臨之困境,乃是由於「現行體制無法發揮應有功能」之故。

更令人擔憂的是,現在的公視是否仍保有原本設立的初衷,或只是「為了公視而公視」?簡單來說,原盼公視能製作出與眾不同的節目內容,而政府也希望台灣有個類似日本NHK,或英國BBC的公共電視制度,因此長期挹注資金,希望建置優質的視聽環境。但隨著公共電視逐漸走向集團化,人事問題複雜,而節目內容僅是偶有佳作,收視人口亦過於小眾,無法創造普及化的需求,難以培養民眾的收視習慣,使得公視屢被質疑經營績效不佳,遭立法院凍結預算。更進一步來說,如果公視在節目方面難以獲得民眾認同,經過把關篩選出的董事人選也無法真正地擺脫政黨控制,那麼無法執行任務的公視,已經暴露出現行體制不合宜的嚴重問題。

依據上論點可知,公視目前的運作模式確有需要導正之處,若動輒以西方理想性的建制用於東方,而忽略特殊體制可能產生的影響,很難讓社會大眾對公視的運作模式感到放心。唯有將公視體制經過徹底的檢討與改革,才能有效發揮公鞏集團原本的功能,並提升公共電視應有之社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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