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卸任民進黨主席的蘇貞昌先生拋出了憲改議題,姑且不論蘇主席是不是為了政治生命埋下伏筆,也暫時不去深論其所提出的多項憲改主張,是不是有可能達成預期的理想,例如,「優先思考不分區的席次,並且適度降低比例代表席次分配的門檻,讓公民社會、弱勢團體或青年有機會藉由比例代表進入國會之中」,恐怕還要看每一個政黨是不是都有如此的良知,而且還不會妥協於黨內既得利益團體的壓力,說真的,望梅畫餅的可能性極高。但是,蘇主席至少要負責任地進一步告訴大家,這些憲改主張要怎麼完成修憲程序?
唯一一次、幾近荒謬的任務型國民大會在民國94年決定了未來修憲的程序性規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立法委員提出修憲案的門檻雖高,但是以目前立法院的政黨版圖而言,參照過去修憲的經驗,只要國、民兩黨達成協議,並非不可能,第二階段的公民投票這一關才是天險。
以第13屆總統選舉為例,選舉人人數共計1,808萬餘人,也就是說,任何一個修憲議題,至少需要904萬餘人投下贊成票才算通過,遠超過總統當選人的得票數689萬餘人。藍綠合作的修憲案,真的能獲得「全民」的認同與支持嗎?即使採行不在籍投票制度後,估計有134萬人受惠,就可能樂觀以對嗎?
蘇主席對增修條文第12條的病理分析:「修憲的高門檻,使得憲法本身成為超穩定的結構,無法與時回應社會的進步」,可謂一針見血,他顯然知道修憲的困境,但卻是標準的馬後砲。因為徐正戎教授及我個人在民國94年修憲前後,都撰文指出再次修憲幾乎是不可能的事,而當時同樣擔任民進黨主席的蘇先生卻在那次「斷絕修憲」的修憲中扮演主要推手,今天又可以毫無愧色地放言「降低修憲門檻」。然而,降低修憲門檻的修憲案,必須先通過現行門檻的考驗才能實現,換句話說,怎麼樣讓904萬餘人投票支持修憲案,蘇主席有解嗎?
再回顧民國94年修憲,由黃光國教授領軍的民主行動聯盟,不僅旗幟鮮明的反修憲,更在「優質修憲答客問」的出版品中,具體揭示:「立法委員的總額為二百名,產生方式應採德國式的單一選區兩票制」的主張,正與蘇主席目前「國會選制」、「國會議員席次」的觀點若合符節,當時卻被民進黨國代候選人林佳龍扣上「反改革」的帽子,那今天蘇主席呢?同樣的主張總不能選擇性地給予不同的評價吧,沒有人想聽到「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的期待」這種狡辯說詞,除非「讓台灣有一個可以長治久安的憲政體制」又是一次高明的騙術。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唯一一次、幾近荒謬的任務型國民大會在民國94年決定了未來修憲的程序性規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立法委員提出修憲案的門檻雖高,但是以目前立法院的政黨版圖而言,參照過去修憲的經驗,只要國、民兩黨達成協議,並非不可能,第二階段的公民投票這一關才是天險。
以第13屆總統選舉為例,選舉人人數共計1,808萬餘人,也就是說,任何一個修憲議題,至少需要904萬餘人投下贊成票才算通過,遠超過總統當選人的得票數689萬餘人。藍綠合作的修憲案,真的能獲得「全民」的認同與支持嗎?即使採行不在籍投票制度後,估計有134萬人受惠,就可能樂觀以對嗎?
蘇主席對增修條文第12條的病理分析:「修憲的高門檻,使得憲法本身成為超穩定的結構,無法與時回應社會的進步」,可謂一針見血,他顯然知道修憲的困境,但卻是標準的馬後砲。因為徐正戎教授及我個人在民國94年修憲前後,都撰文指出再次修憲幾乎是不可能的事,而當時同樣擔任民進黨主席的蘇先生卻在那次「斷絕修憲」的修憲中扮演主要推手,今天又可以毫無愧色地放言「降低修憲門檻」。然而,降低修憲門檻的修憲案,必須先通過現行門檻的考驗才能實現,換句話說,怎麼樣讓904萬餘人投票支持修憲案,蘇主席有解嗎?
再回顧民國94年修憲,由黃光國教授領軍的民主行動聯盟,不僅旗幟鮮明的反修憲,更在「優質修憲答客問」的出版品中,具體揭示:「立法委員的總額為二百名,產生方式應採德國式的單一選區兩票制」的主張,正與蘇主席目前「國會選制」、「國會議員席次」的觀點若合符節,當時卻被民進黨國代候選人林佳龍扣上「反改革」的帽子,那今天蘇主席呢?同樣的主張總不能選擇性地給予不同的評價吧,沒有人想聽到「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的期待」這種狡辯說詞,除非「讓台灣有一個可以長治久安的憲政體制」又是一次高明的騙術。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