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日前宣布將推動一鄉鎮一日照計畫,預計2016年全台各鄉鎮皆建置多元日間照顧服務;新北市政府則首創結合銀髮族俱樂部及日照功能的「公共托老中心」。台灣正邁向高齡化社會,中央或地方政府能正視老人在地安養的需求,設置老人公托機構的作法,殊值社會大眾給予肯定。


根據推估,全國65歲以上老年人罹患失智症者已近13萬人,但是長輩多半不願意去機構安養,多偏好居住於自宅或熟悉的社區,因此,只能靠子女、看護照顧,子女照顧長輩負擔勢必越來越沉重,子女日間上班「無力照料」長者的問題也越來越普遍。為加照速長照服務的推動,建議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可參考新北市政府的作法,利用現有閒置空間,結合民間機構的資源,儘速建立日照中心、公共托老中心,甚至私校退場轉型也可加入長照的行列。


國內部分大學招生缺額日益擴大,經營困境已儼然成型,為此,教育主管機關雖已訂定中等以上學校轉型及退場機制,並修正私立學校法賦予各私立學校變更、停辦、解散和清算之法源依據,惜迄今仍難以有效促使私立學校轉型。私校退場的處置,除了需面臨師生出路的安排、硬體設備的處理之外,更棘手的問題即是校地變更、買賣的問題。教育主管機關已建置中等以上學校轉型及退場機制,並修正「私立學校法」賦予各私立學校變更、停辦、解散和清算之法源依據,依據該法第71條規定,學校法人變更為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時,原依土地稅法受贈土地者,免依該法規定處罰,其應追補之土地增值稅,准予記存,並於該土地下次移轉時,一併繳納之。可見,政府鼓勵私校轉型仍以公益性質為優先考量。基此,政府允宜督促部分經營不善之私立學校依「私立學校法」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因近年來台灣社會的高齡化已儼然成形,長期照顧問題迫在眉梢,若現有大學校院,特別是私立學校若能轉型為公共托老中心等福利單位,不僅可避免機構之停辦或破產,亦可有效紓解學校教職員工離退及財務緊急應變等問題。同時,可提供長期照顧服務更多元的管道,結合托老與托幼功能,延緩老化、促進世代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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