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民間公益團體日前公布一項「美學問卷調查」發現,全台國小、國中及高中青少年有四成一在填寫問卷的前1個月內沒有參加過任何美學活動;六成五列不出認識的台灣藝術家;音樂、電影及繪畫是青少年最喜歡的美學活動;除了課業所需,有近七成的受訪者不會嘗試美學創作;逾六成的青少年從網路獲知美學活動。顯見,台灣中小學教育長期不重視美學課程,導致青少年只能透過網路來獲取美學活動,且所參與的美學活動仍僅屬於流行音樂與電影等聲光效果極佳的藝術形式,且其從事美學創作多非出於自願。可見,台灣美學教育的不足,亟待扎根。

為了讓美感教育扎根,教育部已於2013年提出「美感教育第一期五年計畫(2014年-2018年)」,對國內美感教育的問題包括美感認知、課程教學、教職專業、資源支持、研究累積和社會風氣等方面的問題進行分析,預計投入42億元以課程教學、支持資源、教職智能三大刪動方案,推動相關藝術課程與師資培訓,舉辦各項推廣活動,並與其他部會合作,提升下一代的美感素養。而2010年2月公布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四條規定「為培養藝文消費習慣,並振興文化創意產業,中央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補助學生觀賞藝文展演,並得發放藝文體驗券」,相關辦法雖已公告,惟囿於國家財政考量,藝文體驗券迄今仍未發放。

質言之,期待教育部能督促縣市教育主管機關切實落實美感教育相關計畫,勿使計畫的課程和目標如同過去的計畫一般,只是換湯不換藥的模式,例如:小學的課程名稱從「美勞」改成「藝術人文」,或是國中的「美術」改成「視覺藝術」,但是師資、教材等卻未見更新、充實。此外,文化主管機關應儘速與財政主關機關研商,儘速發放藝文體驗券;同時,教育及文化主管機關亦應鼓勵青年學子的拓展國際觀,吸納國外傑出藝術家的創作理念與深度,並深耕在地文化內涵,俾培育出國際觀及本土內涵兼具的美學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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