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世界盃足球賽已接近尾聲,台灣雖然未有隊伍參賽,卻以另一種形式參與了此盛會。據外媒報導,本屆世足賽32個參賽隊伍中有10隊穿著台灣生產的環保塑料球衣,商機估計至少20億美元。另據歐盟預估,運動賽事一年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占全球GDP的2%,在歐盟提供了730萬個工作機會,運動產業的商機實不容小覷。台灣政府及民間企業應跟隨世界潮流,積極發展運動產業。


其實台灣不乏具有商機和市場潛力的運動產業,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所提的十四項產業中,目前以運動用品或器材製造業的表現最令人稱讚,例如:代工知名籃球、棒球品牌、碳纖維網球拍、機能性運動服飾的製造商,或者全球享譽盛名的自行車製造商--巨大和美利達。另隨著民眾對健康管理的日益重視,以及人口高齡化的推波助瀾之下,運動用品或器材的批發及零售、租賃,以及運動保健業的前景將十分可期。此外,近年來,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紛紛舉辦路跑、自行車等規模不一的賽會、嘉年華等活動,其所帶動的經濟效益除了表現在運動用品或器材相關產業之外,運動觀光的經濟產值也令人期待。而台灣運動彩券在去年換經營者,增加投注標的之後,銷售額突破100億元,今年首季獲利8,142萬元,運動博奕業的前景同樣令人期待,但仍有其他運動產業項目亟待發展。


質言之,為促進運動產業之發展,主管機關應積極輔導或獎助其他尚未成氣候,或者市場仍待開發的運動產業項目,如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運動行政管理業等,開拓商機;並且讓爭議不斷的運動傳播媒體業能儘快步入正軌。同時,應檢討修訂修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提高民間贊助體育運動之意願,以達成運動產業條例立法之初衷。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部分內曾刊登103.7.9聯合報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