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財政狀況持續惡化,累積債務高達十三兆餘元,IMF國際貨幣基金質疑我們債務過高,GNP成長率不足以支撐足夠收入來還本付息。就財政結構而言,收入成長速度低於支出成長的現象並未改善,而租稅占收入的比重又低於60%,租稅負擔比率(總稅收/GNP)更低於14%,而且租稅負擔仍然集中於薪資所得者和中間所得者,稅基分配不夠寬廣完整。

另外,種種現象顯示我們是捧著金飯碗討飯。勞退新制2005年7月1日開辦,迄2006年11月每個月提繳金額高達新台幣84億元,新制基金規模已高達1,179億元,由於如何管理爭執不下,只好放定存,又多了這千億元資金,無怪乎銀行錢滿為患,拒收大額存款。以二年定存利率2.2764%換算,2006年每名勞工的退休帳戶的勞退金孳息,僅634元的利息。這已經是好的了,我們的退休基金曾經有理財理到比定存還差的。2005年退休金新制上路時,有41萬人參與個人提撥,至今只剩32萬人。勞工自提薪資6%雖有免稅誘因,但僅剩最低二年期定存利率保證效益,自提的勞工恐怕會繼續流失。

反觀OECD國家退休金近年來資產規模快速成長,2005年總規模逼近18兆美元,以2001年13兆美元來看,這四年間OECD會員國退休金每年以8.7%成長,人員退休後享用的給與,一半是工作期間的自存,另一半則是基金理財的成果。 我們如果照目前這種方式〈放定存〉「理財」,勞工退休後的給與,只有人家的一半。台灣勞退新制上路一年累積退休提存就有1,000多億元,十年有上兆元基金,基金管理和運作良否,不僅涉及數百萬勞工退休權益和退休安養生活,且對經濟成長影響深遠。

台灣公共基金與國家資產的管理尚未上軌道,小如各種政府出資的財團法人,大如「四大基金」(退撫、勞退、勞保、郵儲)及國家金融安定基金,還有近三千億美元的外匯存底,不乏管理鬆散者,許多又未能國際化。國內各種財團法人依法設立,但各主管機關對於基金限制嚴格,大多數只允存儲於銀行。如果能善加運用,以一○%的報酬率而言,七年資產即可倍增。

國家資產之範疇,除國有財產法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各機關、部隊、學校因辦公、作業直接使用、管理之國有公用財產(含非營業特種基金及非公司組織國營事業所管有之財產),以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管理可供收益或處分之國有非公用財產外,尚包括政府投資,持有股權之國營事業機構及國營行庫所管有之財產。94年度國有財產總值為6兆6,232億餘元,其中以國有土地及有價證券價值最高,分別為3兆9,518億餘元(依93年度申報地價計算)及1兆291億餘元。但是,龐大資產的收益只有千餘億元,只及萬分之一、二,真會被王永慶笑死。

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GIC)一九八一年成立,受託管理政府資金,產權國有,以私人公司模式運作。投資組合包括債券、股票、外匯、不動產等。過去三十年的平均年投資獲利率為18%。淡馬錫控股公司(Temasek Holdings)是其擁有100%股權中知名度最高的一家,幾乎掌控所有新加坡最重要、營業額最大的企業,所持有的股票市價占到整個新加坡股票市場的47%,可以說是主宰了新加坡的經濟命脈,也把亞洲市場和已開發國家市場視為投資終點。大陸在「2006中國金融論壇」研議參考新加坡淡馬錫模式,建立一家由國家控制的專門公司進行全球投資,以提高上兆美元的外匯儲備與龐大國家資產〈含六百餘家國有企業〉的績效。

國家財產因屬公有性質,由公務人員管理,原本即缺乏市場誘因與專業技能,致使營運績效水準普遍低落。政府理財能力不足與不彰已成為影響財政運用效率的重大問題。理財品質的優劣直接反映政府的行政能力和執政水準。我們多年來倡議建立國家理財機制,統籌管理運用。國家資產之龐大繁雜,為提升管理績效及政府財務效能,應研議訂定「國家資產法」,並規劃成立「國家控股公司」,引進專業人才,為我國國家資產之管理及有效運用奉獻一分心力。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6年1月2日中央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