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是依循2009年第三次江陳會談中所達成的共識:「在漸進基礎上推動陸資來台投資,並秉持事業投資採正面表列、優勢互補產業優先開放、公共建設BOT計畫優先開放、以及房地產投資循序漸進」等四大原則進行。據經濟部投審會的最新統計資料顯示,自2009年6月至今年9月底止,已獲准陸資投資共581件。其中,以2012、2013年成長最快。但今年度因受到反服貿學運及年底九合一選舉的影響,投資情況已明顯減緩。
睽諸陸資來台投資,可能是基於經濟或政治上的動機,前者係藉由國企系統,包含了通訊、航太、其至農業及文創事業。後者資金可能隱含大陸國安及軍方系統資源介入,但一般不易直接觀察與判斷。目前已公開的來台投資的官方資金包括:(1)京泰集團,2010年來台投資2億多元台幣,為大陸首家登台的指標性陸企;(2揚州市政府國營企業亦於2010年來台投資新台幣6600萬元,在台灣開設揚州冶春淮揚美食有限公司;(3)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民銀行及交通銀行於去年來台發行人民幣計價的寶島債;(4)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於今年9月投資1億元台幣,設立台灣閩投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水產品、花卉、蔬果及菸酒批發等業務;(5)大陸國企北控亦於今年投資新台幣2.5億元於文創業。其他則為民間私營企業的投資。
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利多於幣,大家應以正面審慎的態度面對。在利的方面,隨著陸資來台投資項目的擴大與開放,資金動能增加,已為台灣產業及金融市場注入新的活水;同時也強化兩岸產業的合作與互補關係,對台灣經濟與就業的正面效益也逐漸顯現。但有不少人對陸資登台產生疑慮,如擔心企業形成親中集團或親中勢力,影響台灣的政治;或是擔心中資藉取得台灣企業的決策權或關鍵技術,還有陸資來台炒房等。
其實,政府早已訂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對陸資來台投資採事前許可制,並訂定防禦條款以及事後管理機制。換言之,對陸資已採取有效風險風險、建立完整配套措施,如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核心技術產業、限制大陸軍方或具有軍事目的者來台投資等;如:經濟部投審會於今年10月27日通過大陸LED龍頭廠三安光電將璨圓持股轉為晶元光電股份一案。三安光電未來取得晶電約3.1%股權,但也對三安祭出包括不轉移IP、不進行人才挖腳、不介入取得經營權與不技術轉移等四不原則,若違反四不原則,會強迫撤資。因此,在完整的風險管理機制下,有秩序開放大陸資金來台,在項目與範圍上也多所限制,絕不會有大陸資金大量流入台灣且掌握台灣的經濟命脈的問題。
反之,政府若過於嚴格地限制陸資來台,無疑對兩岸股權投資設置了障礙。台灣有不少產業,包括創投、法律、財會若不與大陸合作或整併,將來都有邊緣化危機。據悉,大陸半導體規模已起過2000多億美元,台灣半導體產業若不思整併或與大陸合作,也會面臨危機。建議政府在進行兩岸經貿合作談判時,應爭取對中國大陸的策略投資機會,並針對中國技術及人力資源較具優勢的項目爭取台灣參與發展空間。同時也要積極、安全地引進陸資企業來台投資或結盟合作,創造更好的技術門檻,才能提升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創造雙嬴。
(本文精簡版刊載於2014年11月13日旺報,原標題為:引進陸資提升競爭力)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睽諸陸資來台投資,可能是基於經濟或政治上的動機,前者係藉由國企系統,包含了通訊、航太、其至農業及文創事業。後者資金可能隱含大陸國安及軍方系統資源介入,但一般不易直接觀察與判斷。目前已公開的來台投資的官方資金包括:(1)京泰集團,2010年來台投資2億多元台幣,為大陸首家登台的指標性陸企;(2揚州市政府國營企業亦於2010年來台投資新台幣6600萬元,在台灣開設揚州冶春淮揚美食有限公司;(3)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民銀行及交通銀行於去年來台發行人民幣計價的寶島債;(4)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於今年9月投資1億元台幣,設立台灣閩投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水產品、花卉、蔬果及菸酒批發等業務;(5)大陸國企北控亦於今年投資新台幣2.5億元於文創業。其他則為民間私營企業的投資。
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利多於幣,大家應以正面審慎的態度面對。在利的方面,隨著陸資來台投資項目的擴大與開放,資金動能增加,已為台灣產業及金融市場注入新的活水;同時也強化兩岸產業的合作與互補關係,對台灣經濟與就業的正面效益也逐漸顯現。但有不少人對陸資登台產生疑慮,如擔心企業形成親中集團或親中勢力,影響台灣的政治;或是擔心中資藉取得台灣企業的決策權或關鍵技術,還有陸資來台炒房等。
其實,政府早已訂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對陸資來台投資採事前許可制,並訂定防禦條款以及事後管理機制。換言之,對陸資已採取有效風險風險、建立完整配套措施,如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核心技術產業、限制大陸軍方或具有軍事目的者來台投資等;如:經濟部投審會於今年10月27日通過大陸LED龍頭廠三安光電將璨圓持股轉為晶元光電股份一案。三安光電未來取得晶電約3.1%股權,但也對三安祭出包括不轉移IP、不進行人才挖腳、不介入取得經營權與不技術轉移等四不原則,若違反四不原則,會強迫撤資。因此,在完整的風險管理機制下,有秩序開放大陸資金來台,在項目與範圍上也多所限制,絕不會有大陸資金大量流入台灣且掌握台灣的經濟命脈的問題。
反之,政府若過於嚴格地限制陸資來台,無疑對兩岸股權投資設置了障礙。台灣有不少產業,包括創投、法律、財會若不與大陸合作或整併,將來都有邊緣化危機。據悉,大陸半導體規模已起過2000多億美元,台灣半導體產業若不思整併或與大陸合作,也會面臨危機。建議政府在進行兩岸經貿合作談判時,應爭取對中國大陸的策略投資機會,並針對中國技術及人力資源較具優勢的項目爭取台灣參與發展空間。同時也要積極、安全地引進陸資企業來台投資或結盟合作,創造更好的技術門檻,才能提升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創造雙嬴。
(本文精簡版刊載於2014年11月13日旺報,原標題為:引進陸資提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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