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行政院通過縮減勞工法定工時,由現行的雙週八十四小時調降至單週四十小時後,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下一波要推的勞工政策就是「派遣勞動保護法」。
儘管行政院送出「縮工時」草案後,還需立法院同意才能上路。但為保護弱勢勞工,並回應勞團長久以來所堅持的「禁派遣」訴求,陳部長認為與其禁絕,不如讓派遣人員有更好的保障,企業可能因聘僱成本增加,反而減少進用此類勞工。
回顧勞動部從「委員會」升格為「部」,這十五個月來的績效,包括化解爭議十多年的「華隆案」,還保住勝華科技四千員工九億資遣費。同時通過爭議重大的勞基法第二十八條修正案,將「退休金」與「資遣費」納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使用範圍,並且位居債權第一受償順位。這些過去被視為不可能的事情成真了,卻未見時常上街抗爭的關廠歇業工人有任何表示。
或許是工運人士認為不該以此自滿,遂改朝敦促政府解決「低薪」問題為要務。然以目前各方所提「加薪」對策視之,有政府力拼之「加薪四法」,也有勞團的「提高基本工資」動議,亦有主張「勞工董事」者。
平心而論,外界對「加薪四法」的質疑,主要在公司盈餘可能被作帳歸零。那麼「勞工董事」就能發揮功效嗎?以台灣的公司規模來看,中小企業佔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能達到設置「董事會」規模的事業單位未及百分之二,可知受到庇蔭者有限。再以「調漲基本工資」來說;近十年來基本工資由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調到二萬零八元,漲幅高達百分之二十六,但落入以「基本工資」為本俸的我國勞工,從十年前的十九萬人,亦增加至今日的一百九十八萬人。
但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調查可以發現,近十年來藍白領薪資差距已創下新高,達一點六八倍。因為十年來管理階層的薪水仍持續成長,不過基層勞工就增幅有限了。顯見「提高基本工資」反而是讓更多的基層勞工,成為領取「基本工資」的人,所以藍白領的薪水才會愈差愈大。因此,一直用調高基本工資來為基層勞工加薪,真的比較好嗎?
事實上,勞工政策自民國八十九年始迭有進展,當年工時由每週四十四小時,縮短為兩週八十四小時,其後又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勞退新制。政黨輪替後,馬政府更實現「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並讓「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上路。
但觀察這段時間失業率之變化,常因景氣而有高低,唯一不變的就是「大學生之起薪」,近十年來一直徘徊在二十六K左右。我人從民國九十四年施行「勞退新制」起分析,當年企業在員工「個人帳戶」內,每月存入薪資的百分之六作為退休金,對勞工不斥加薪百分之六。對雇主來說,為調降成本則以二到三年不調薪的方式攤平,所以原本預期到了民國九十七年即可恢復調薪。結果卻是遇上全球金融海嘯,儘管兩年後景氣略有復甦,但又碰到歐債危機,加上實施勞保年金與二代健保,保費調漲,企業為求控制成本,除了長期「凍薪」外,也開始使用非典型工作者,乃衍生出新的「工作貧窮」問題。
「治絲益棼」正是近十年來勞工處境的寫照,為解決某一弊端而採行之措施,卻又因此產生新困境。以「勞動彈性化」為例,原是想強化企業競爭力,配合及時生產所形成的策略,但因勞動法令規範未及,反成為雇主調降成本之工具。所以我們就看到外包、派遣、部分時間工作者,在民國九十五年「勞退新制」上路後明顯增加。
從上所述,即可瞭解勞動議題的複雜與多元面向,主事者要處理的不單是勞資對立而已,尚須面對勞團間之不同意見,加以協調統整。所以若要說勞動部不作為,也非事實。面對現今勞動市場之非典型僱用現象,當局以「同工同酬」原則,要求雇主平等對待,正可一舉消弭「工作貧窮」之問題,期待陳部長為勞工打造「大確幸」的明天。
(本文將刊載於民國104年4月26日中央日報網路報之星期專論加以修訂)
儘管行政院送出「縮工時」草案後,還需立法院同意才能上路。但為保護弱勢勞工,並回應勞團長久以來所堅持的「禁派遣」訴求,陳部長認為與其禁絕,不如讓派遣人員有更好的保障,企業可能因聘僱成本增加,反而減少進用此類勞工。
回顧勞動部從「委員會」升格為「部」,這十五個月來的績效,包括化解爭議十多年的「華隆案」,還保住勝華科技四千員工九億資遣費。同時通過爭議重大的勞基法第二十八條修正案,將「退休金」與「資遣費」納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使用範圍,並且位居債權第一受償順位。這些過去被視為不可能的事情成真了,卻未見時常上街抗爭的關廠歇業工人有任何表示。
或許是工運人士認為不該以此自滿,遂改朝敦促政府解決「低薪」問題為要務。然以目前各方所提「加薪」對策視之,有政府力拼之「加薪四法」,也有勞團的「提高基本工資」動議,亦有主張「勞工董事」者。
平心而論,外界對「加薪四法」的質疑,主要在公司盈餘可能被作帳歸零。那麼「勞工董事」就能發揮功效嗎?以台灣的公司規模來看,中小企業佔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能達到設置「董事會」規模的事業單位未及百分之二,可知受到庇蔭者有限。再以「調漲基本工資」來說;近十年來基本工資由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調到二萬零八元,漲幅高達百分之二十六,但落入以「基本工資」為本俸的我國勞工,從十年前的十九萬人,亦增加至今日的一百九十八萬人。
但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調查可以發現,近十年來藍白領薪資差距已創下新高,達一點六八倍。因為十年來管理階層的薪水仍持續成長,不過基層勞工就增幅有限了。顯見「提高基本工資」反而是讓更多的基層勞工,成為領取「基本工資」的人,所以藍白領的薪水才會愈差愈大。因此,一直用調高基本工資來為基層勞工加薪,真的比較好嗎?
事實上,勞工政策自民國八十九年始迭有進展,當年工時由每週四十四小時,縮短為兩週八十四小時,其後又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勞退新制。政黨輪替後,馬政府更實現「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並讓「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上路。
但觀察這段時間失業率之變化,常因景氣而有高低,唯一不變的就是「大學生之起薪」,近十年來一直徘徊在二十六K左右。我人從民國九十四年施行「勞退新制」起分析,當年企業在員工「個人帳戶」內,每月存入薪資的百分之六作為退休金,對勞工不斥加薪百分之六。對雇主來說,為調降成本則以二到三年不調薪的方式攤平,所以原本預期到了民國九十七年即可恢復調薪。結果卻是遇上全球金融海嘯,儘管兩年後景氣略有復甦,但又碰到歐債危機,加上實施勞保年金與二代健保,保費調漲,企業為求控制成本,除了長期「凍薪」外,也開始使用非典型工作者,乃衍生出新的「工作貧窮」問題。
「治絲益棼」正是近十年來勞工處境的寫照,為解決某一弊端而採行之措施,卻又因此產生新困境。以「勞動彈性化」為例,原是想強化企業競爭力,配合及時生產所形成的策略,但因勞動法令規範未及,反成為雇主調降成本之工具。所以我們就看到外包、派遣、部分時間工作者,在民國九十五年「勞退新制」上路後明顯增加。
從上所述,即可瞭解勞動議題的複雜與多元面向,主事者要處理的不單是勞資對立而已,尚須面對勞團間之不同意見,加以協調統整。所以若要說勞動部不作為,也非事實。面對現今勞動市場之非典型僱用現象,當局以「同工同酬」原則,要求雇主平等對待,正可一舉消弭「工作貧窮」之問題,期待陳部長為勞工打造「大確幸」的明天。
(本文將刊載於民國104年4月26日中央日報網路報之星期專論加以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