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被排除於本屆ICAO大會之外,民進黨政府由上而下,以措辭嚴厲的字眼表達不滿;對岸也不甘示弱,把所有責任推給蔡政府拒絕「九二共識」。民進黨再度取得執政地位後,「九二共識」就成為橫亙在兩岸之間的一座大山。對岸把這4個字視為「通關密語」,不說出來就「芝麻不開門」。蔡政府不是不懂這個簡單的道理,無奈的是,許多民進黨人,甚至包括蔡的競選團隊在內,都認為選舉結果顯示:民意是站在反對「九二共識」這邊。

九二功能比形式重要

或許為了顧及對岸的堅持,選後蔡政府雖未提「九二共識」,但以「九二會談」、「九二諒解」來描述當初「九二共識」形成的過程,並以接收其達成的具體成果來確認這個「九二事實」。涉及「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蔡總統在就職演說中雖未出現「一中」和「兩岸同屬一中」的字眼,但她是透過《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兩項重要法律文件,做了間接的表述。

整體而言,蔡政府沒有承認「九二共識」,卻接受了1992年以來兩岸建立的「現狀」,並聲稱要維持這個「現狀」。

只要回顧「九二共識」的來龍去脈,我們認為過程比名義重要,功能比形式重要。「九二會談」是為了解決兩岸民間互動衍生的主權爭議問題,會談結果決定擱置爭議而非擱置主權。兩方對主權爭議達成的諒解是「求同存異」。「同」是「一中」和「兩岸同屬一中」;「異」是兩岸各自對「一中」的內涵有不同的解讀,也就是所謂的「一中各表」。上述達成的諒解是心照不宣的,但隨後透過胡錦濤和小布希的通話,也就有了文字加以確認。這個諒解,就是蘇起稱之為「九二共識」。

新民意要和平與穩定

在馬政府執政8年,兩岸並沒有在有無「九二共識」這個問題上浪費時間,而是充分發揮其心照不宣的功能,從而強化了雙方的交流和合作。具體達成的協議不談,兩岸互動從「海基」、「海協」兩會,步步升高到兩岸主管事務部門之間,最後甚至到兩岸最高領導人的會面。在馬政府時期,兩岸最難處理的是國際社會的相處之道。由於馬總統強調不會把「一中」表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和台獨」,因此對岸沒有挖我邦交國的牆角,與邦交國維持正常關係時,我們代表的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與此同時,我們與美、日等無邦交國的實質關係也大為加強,她們不會擔心對岸的強烈反彈而心存顧忌;在包括中共在內,以主權國家為成員的國際組織,我們不會挑戰「一中原則」;而是爭取友邦支持並與對岸協商後,以對我最有利的身分,參與並維護我們應有的權益。結果雖非如人意,但在國際現實環境下,也只能忍辱負重下來。

民進黨建黨邁向30個年頭,並在「新民意」的支持下再度取得執政地位,但「新民意」是什麼?我們認為離不開生存、改革和發展3個概念。如果民進黨政府無法維持一個和平穩定的外部環境,尤其是兩岸關係,那所有的民意都將成為流水。馬政府8年執政,在改革和發展方面,或有諸多讓人詬病之處,但處理兩岸和對外關係問題的經驗,確有值得繼任者參考的地方。在任何國家,政府制定政策都有其持續的部分,以「九二共識」為例,蔡政府雖不承認蘇起創造的這個名詞,但並不否定這個名詞形成的過程和產生的效果。

小英應依法說出一中

對於這個名詞的核心內涵,蔡政府和馬政府也有大同小異的詮釋。兩者最大的不同是對兩岸關係性質的界定。馬政府是以「憲法一中」和「法理不獨」,明確表示「兩岸非國與國的關係」。依法論政,當初馬總統提「不獨」,具體的說法是「不搞台獨」,但依言論自由,這一說法並沒有否定人民主張獨立的權力,就如同有主張「一國兩制」和宣揚共產主義的自由那樣。但如將「台獨」訴諸行動,那就是違憲的行為,更遑論會因此帶來戰爭。因此,蔡政府雖受限於民進黨的《台獨黨綱》,但站在執政者的立場,大可依法說出「不獨」和「一中」這兩個關鍵詞彙。

另一方面,如果對岸還堅持走兩岸和平發展的道路,就應實事求是,以務實的角度看待選後的台灣政治生態,並以同理心和包容的態度對待新的台灣執政當局。民共缺乏互信,雙方要建立一個良性互動的關係,確實十分不易,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雙方首應以積極的態度來反應對方做出的任何政策調整。例如,在綠營內部就有許多人抱怨,蔡政府已在兩岸關係,尤其在南海問題上,做出了讓支持者感到「親痛仇快」的表述,但並沒有從對方得到任何掌聲;相反地,對岸卻拿「觀其行」來否定「聽其言」,換言之,就算蔡說出「九二共識」,但在一個充滿敵意的氣氛下,也會被對岸視為言不由衷。如此,說了不就等於白說,甚至還落個給內部基本教義派口誅筆伐的藉口。

溝通應重內涵非文字

蔡政府多次表達與對岸溝通的誠意,看來關鍵就卡在「九二共識」而遭到對岸拒絕。我們認為重點不是文字而是內涵。雙方應建立管道了解對方的真正意向。「九二共識」雖發揮了重大的功能,但我們不能讓它懷璧其罪,而是要讓它與時俱進。形勢比人強,政黨輪替在台灣已成為常態,我們認為,只要落實對岸領導人習近平「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兩岸一家親」的理念,既便是民進黨在台灣執政,也不能輕易關閉兩岸協商的大門,民共雙方也不是沒有建立兩岸互利共贏關係的可能。

(本文刊載於105.09.29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