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年金制度可分成兩種,一種是勞保、公教退撫所採的確定給付制,另一種是勞退新制、私校退撫採行的確定提撥制。而在年金財務的處裡上,前者通常以隨收隨付的方式,主要是由工作人口「繳費」以支應退休人口所需,而後者則是強調完全提存準備的個人帳戶制。
因此,建立在互助基礎上的確定給付制要「領好領滿」,除了依賴政府的撥補,更考驗工作世代的支付能力。一旦經濟下滑、人口變動,導致支出大於收入,財務就會發生問題,也提供了「改革」介入的空間。而猶如個人存錢筒的確定提撥制,帳戶累積多少,退休時就只能領多少,雖然避免了財務問題,卻難以「領好領滿」。
以勞保局的推算來看,勞退新制帳戶裡累積1百萬元,未來24年(平均餘命)每月約領4千元,而如果是累積至2百萬元,則月領約8千元。確定提撥制要「領到好」,除了投資報酬率要高、提撥要足,還要能提撥的夠久。但如果想「領到滿」,則不能太長壽,活超過平均餘命,帳戶裡的錢提領光了,之後的生活就少了這一層保障。
所以,從102年開始到現在進行中的年金改革,基本上多是針對上述採確定給付的年金制度。但是國外的年金改革通常也分成兩種,一種是「多繳、少領、延後退」的「參數改革」,另一種則是將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精神的「體系改革」。哪一種改革方案能夠真正避免財務問題,答案其實相當的明顯。然而,考量制度的變革影響層面過大,「以拖待變」的「參數改革」往往就成為執政者的優先選項。
問題是,政府總不能每隔一段時間就追砍一次年金,把「永續」、「改革」當成口號與選票的提款機,除了不斷的製造衝突與社會對立外,更讓人民對於政府的信任逐漸喪失殆盡。真正的改革民眾當然都會支持,但目前這種分階段凌遲的改革方案,每改一次,工作人口的負擔就加重一次(費率提高),再加上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逐年拉長、請領年金年齡也一再延後,造成年輕世代繳的更多、領的更少(採計期間拉長、請領年齡延後),甚至是領不到(並沒有真正解決財務問題),試問,這樣的改革對年輕人真的公平嗎?
(本文部分內容曾刊登於106.01.23聯合報民意論壇)
因此,建立在互助基礎上的確定給付制要「領好領滿」,除了依賴政府的撥補,更考驗工作世代的支付能力。一旦經濟下滑、人口變動,導致支出大於收入,財務就會發生問題,也提供了「改革」介入的空間。而猶如個人存錢筒的確定提撥制,帳戶累積多少,退休時就只能領多少,雖然避免了財務問題,卻難以「領好領滿」。
以勞保局的推算來看,勞退新制帳戶裡累積1百萬元,未來24年(平均餘命)每月約領4千元,而如果是累積至2百萬元,則月領約8千元。確定提撥制要「領到好」,除了投資報酬率要高、提撥要足,還要能提撥的夠久。但如果想「領到滿」,則不能太長壽,活超過平均餘命,帳戶裡的錢提領光了,之後的生活就少了這一層保障。
所以,從102年開始到現在進行中的年金改革,基本上多是針對上述採確定給付的年金制度。但是國外的年金改革通常也分成兩種,一種是「多繳、少領、延後退」的「參數改革」,另一種則是將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精神的「體系改革」。哪一種改革方案能夠真正避免財務問題,答案其實相當的明顯。然而,考量制度的變革影響層面過大,「以拖待變」的「參數改革」往往就成為執政者的優先選項。
問題是,政府總不能每隔一段時間就追砍一次年金,把「永續」、「改革」當成口號與選票的提款機,除了不斷的製造衝突與社會對立外,更讓人民對於政府的信任逐漸喪失殆盡。真正的改革民眾當然都會支持,但目前這種分階段凌遲的改革方案,每改一次,工作人口的負擔就加重一次(費率提高),再加上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逐年拉長、請領年金年齡也一再延後,造成年輕世代繳的更多、領的更少(採計期間拉長、請領年齡延後),甚至是領不到(並沒有真正解決財務問題),試問,這樣的改革對年輕人真的公平嗎?
(本文部分內容曾刊登於106.01.23聯合報民意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