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有2句話很夯。針對刻在保外就醫的過動兒前總統陳水扁,中監以「社區職能治療」為由,核准其五花八門的活動;針對重大刑案犯罪者,法官以一句「有教化可能」,免除其死刑。這兩句話背後的潛台詞很類似,就是主事者藉此表達「別煩我了,就這麼決定了」,直接造成的影響就是對法治與正義的嚴重侵害。

陳水扁於2008年被收押後,就與整個司法體系展開了一連串的鬥法,目的很清楚也很簡單,就是「不要被關」。從外傳形同廢人、包尿布到自殺,從戒護就醫到多次申請保外就醫,他終於在2015年初如願。此後,每次保外就醫延展的申請都只是個形式而已,總之,陳水扁不必再回監服刑,似乎已成司法與政治的基本默契。

根據《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第3條第6款規定,保外就醫期間,「除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必須外,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之活動。」因此,陳水扁民間醫療小組召集人柯文哲勸他:「出獄之後就不要再碰政治」;台中監獄在則耳提面命、提醒阿扁「要有個病人的樣子」,保外期間不得從事與政治相關的活動。陳水扁當然不可能乖乖聽話。於是,「社區職能治療」就上場了。

陳水扁過去所參加的各種政治活動,要稱之為社區職能治療,恐怕是有點勉強;更何況目前他仍是受刑人的身分,公開接受粉絲的致敬,甚至發表錄影演講、嗆總統,這些行徑都早已跨越紅線,但蔡政府顯然也只能唾面自乾,誰叫這些活動統統叫做有益病情的社區職能治療呢。

雖然台灣還沒有正式廢死,不過,從法院的判決來看,已庶幾無差,因為那些罪大惡極之人如今已有了一個護身符,叫做「有教化可能」。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因為說了一句:「如果輪迴與地獄真的存在,我會到那裡去補償我的罪。」被法官認為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免死金牌發功。

「有教化可能」連準死刑犯都能朗朗上口。犯下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的王景玉數度向法官自陳有教化可能,請求免死;目前一審判他無期徒刑。

有人說,台灣社會的問題就是「對壞人太好、對好人太壞」。陳水扁能享受社區職能治療,海闊天空趴趴走;讓重罪犯免除極刑的有教化可能,就是不公不義的代表,而其源頭則是台灣虛偽、卸責、和稀泥的醬缸文化。做錯事的人不必付出對等的代價,如何匡正邪惡?這是台灣道德沉淪的開始。

(本文刊載於2017年5月25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