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就是責任政治」,這個政治學基本原則,其實不太適用於台灣。這一點都不奇怪,因為絕大多數政治學基本原則在台灣的適用情形,是依照執政黨誰屬來決定的。所以我們會看到政黨在野時義正辭嚴地抨擊執政黨,要執政黨官員為特定事件或行為下台,無論執政黨怎樣解釋政治運作的現實限制都沒有用。但當政黨在朝時,「政治現實」、「今非昔比」、「我們不一樣」的話術一張嘴就流利得很,而且毫無愧色。這幾乎已被視為是台灣政治文化的一部分。無論政客或選民都「認可」,都能自我說服這是合理的。

這種「選擇性適用」的政治文化,讓「政治課責」無從在台灣實現,讓台灣選民對政治人物的控制力降到最低,只能在選舉投票當日實現。腐朽兩黨的舊政治惡習終於引爆民眾的厭惡心理,而促成新政治團體和政黨的出現,某種程度改變了台灣的政治版圖。

這些新興政治團體或政黨的共同特色,就是打著革新舊政治惡習的旗號,鼓吹人民直接作主,把政治權力的決定權交還給人民。訴求上是走直接民主路線,要求政府立即且完全地回應「公民訴求」。他們往往帶有強烈的政治道德色彩,譬如國會最新的政黨「時代力量」就是最典型的個案。

時力可被視為是台灣選民厭惡舊時代政治的應景商品。所以在行銷上,時力走的是年輕化候選人和非黑即白、無妥協空間的政策切割。平心而論,當人民已厭惡舊政治人物的賴皮與反覆說謊時,新興政治團體或政黨要想重畫政治版圖,訴諸人民直接作主,要求絕不妥協是很合理的。因為人民就是厭惡舊政治的不受制約和政策上的和稀泥,所以對政治革新尚抱一線希望的選民會將選票投給這類新興政黨,展現支持改革舊政治的決心。大多數此類新政黨無法馬上在國會中占有席次,而須繼續在社會中發聲,醞釀下一次政治參與的能量,但也有像時代力量這種第1次就衝破藩籬而在國會中站穩腳步的。

時力的組成分子年輕,政治訴求明確,無論是否喜歡或支持它,恐怕都很難否認時力和舊政黨的腐朽氣息有異。時力也很清楚這個區隔策略,而且因為是在野小黨,為求進一步發展,而在國會問政上走向更為「絕對是非」的道路。舉凡與我相異者,必然是反動保守而該被唾棄的,也不可妥協。譬如為使「政治課責」不為具文,要賦予選民直接控制政治人物的力量,以時力立委黃國昌領銜的《選罷法》修正提案,就主張對罷免採取無門檻的「簡單多數決」。

這聽起來很有道理,選舉時並不問投票率而採簡單多數決定當選與否,為何罷免時就要設定投票率門檻呢?簡單易懂的邏輯,讓人民以為時力是站在人民的一邊,要將被腐敗政客偷去的政治權力還諸選民。

但事實證明,新政治一點也不新,披著新政治外衣的政客終究還是有腐朽的心靈。曾經堅定訴求以簡單多數決定政治人物去留的黃國昌,在本次罷免案投票裡灰頭土臉,支持罷免的票數遠超過反對罷免者。但黃國昌終究還是貪戀政治權位的甜美,選擇「遺忘」自己對選民,乃至於社會的承諾─那個曾經讓選民以為是建構新時代的承諾,而不是像個男人一樣地踐履自己的諾言。

我們不應該奇怪這樣的事情發展,誰讓台灣本來就是「賴皮政治學」的最佳範例呢!

(本文已刊登於106.12.18中時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