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台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8日到行政院抗議,指行政院長賴清德身為全國最高行政首長,竟擔任民進黨台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的競選總部主委,還以錄音方式在上班時間替各地市議員與縣市長候選人宣傳助選,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5條第3項之規定。
賴清德為公務人員,依《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也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公開為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之行為。現以錄音方式在上班時間替各地市議員與縣市長候選人宣傳、拜票,實已違法,應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戒。
另蔡英文總統為了拉抬宜蘭縣艱困選情,計畫9日晚上在陳歐珀成立溪南競選總部時,將親自宣布中央補助宜蘭300億元經費,保證在陳歐珀當選縣長任內,宜蘭、羅東路段鐵路高架化動工。這也是動用行政上可支配運用的行政資源,而違反《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
再者,總統府祕書長陳菊南下長駐高雄,替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輔選。陳菊在助選會上表示,「支持陳其邁、康裕成,一定要讓議會過半、高雄不能輸。」這種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拜票之行為,顯已違反《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對照前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辭去總統府發言人職務才去輔選,卻仍遭民進黨控告貪汙圖利。如今,陳菊不僅沒有辭職,還明目張膽利用上班時間輔選,實為雙重標準的非法行徑。
查《行政中立法》條文,並無政務官可在非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輔選活動。相反地,《行政中立法》第7條第1項卻明文規定,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該項但書雖規定,依業務性質,執行職務之必要行為不在此限。但以但書、例外規定要從嚴解釋,而不得類推或擴張解釋之法理,行政院長賴清德擔任競選總部主委、蔡英文總統宣布將補助宜蘭300億元經費,以及陳菊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均非執行職務之必要行為,而是目無法紀的行徑。
在國際政經情勢丕變,國內經濟日益惡化的情境下,以及空氣汙染嚴重,農地非法工廠日益增多、私校濫招外國工人充當學生等新聞正驚駭社會的時候,蔡英文總統、賴清德院長、陳菊祕書長本應投入較多心血處理這些國政大事,但現在卻為一黨之私,耗費甚多時間四處非法去喊「凍蒜」,實在有負國人賦予彼等政治權力的期望!
(本文刊登於107.11.09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賴清德為公務人員,依《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也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公開為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之行為。現以錄音方式在上班時間替各地市議員與縣市長候選人宣傳、拜票,實已違法,應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戒。
另蔡英文總統為了拉抬宜蘭縣艱困選情,計畫9日晚上在陳歐珀成立溪南競選總部時,將親自宣布中央補助宜蘭300億元經費,保證在陳歐珀當選縣長任內,宜蘭、羅東路段鐵路高架化動工。這也是動用行政上可支配運用的行政資源,而違反《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
再者,總統府祕書長陳菊南下長駐高雄,替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輔選。陳菊在助選會上表示,「支持陳其邁、康裕成,一定要讓議會過半、高雄不能輸。」這種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拜票之行為,顯已違反《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對照前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辭去總統府發言人職務才去輔選,卻仍遭民進黨控告貪汙圖利。如今,陳菊不僅沒有辭職,還明目張膽利用上班時間輔選,實為雙重標準的非法行徑。
查《行政中立法》條文,並無政務官可在非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輔選活動。相反地,《行政中立法》第7條第1項卻明文規定,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該項但書雖規定,依業務性質,執行職務之必要行為不在此限。但以但書、例外規定要從嚴解釋,而不得類推或擴張解釋之法理,行政院長賴清德擔任競選總部主委、蔡英文總統宣布將補助宜蘭300億元經費,以及陳菊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均非執行職務之必要行為,而是目無法紀的行徑。
在國際政經情勢丕變,國內經濟日益惡化的情境下,以及空氣汙染嚴重,農地非法工廠日益增多、私校濫招外國工人充當學生等新聞正驚駭社會的時候,蔡英文總統、賴清德院長、陳菊祕書長本應投入較多心血處理這些國政大事,但現在卻為一黨之私,耗費甚多時間四處非法去喊「凍蒜」,實在有負國人賦予彼等政治權力的期望!
(本文刊登於107.11.09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