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600萬勞工老年生活的勞退新制,於2005年7月1日正式上路,退休金從過去「確定給付制」改為「可攜式個人專戶」。退休金跟著勞工走,打破傳統年資的概念,勞工在不同公司的工作年資可以合併累計,而且不同公司所提繳的退休金,也具有可攜式的彈性,年資和退休金都跟著勞工走,退休金每個月落袋為安,60歲退休時可以累計領取。由於雇主須強制為員工提撥退休金,讓勞退基金的規模以每月八十億元的速度成長,目前整體規模已經超過一千四百億元。
2007年3月2日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組織法,賦予勞退新制基金投資法源。目前只能存放銀行定存的勞退基金,未來得投資上市櫃股票、衍生性金融商品及外幣存款等,可望提高基金收益及勞工權益,也可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以目前勞退基金的運用而言,僅有1.57%的定存利息,與法定約2%的收益保障仍有差距,至2006年底,由國庫補貼五億元的缺口。新法源施行後,未來勞退新制的投資將採集中管理方式,也就是由監理會進行資金的投資管理,部分委外操作、部分自營,綜觀先進國家勞退基金管理機制,大部分均採行監、管分開,管理面交由民間勞工自行選擇,政府則做好監理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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