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受獎的歌手道出了以語言畫分音樂的妥適性問題,更突顯了客家語言仍未受到平等對待,執事者看似尊重與保護客家音樂的創作,實則窄化了客家語言與其他語言公平競爭的機會。至於首屆客家貢獻獎,雖然各界肯定其設立的用意,也認為十二位得獎者實至名歸,但仍有外界批評得獎者政黨的屬性同質性太高,讓首屆客家貢獻獎蒙上政治色彩。另外,若就得獎者的背景觀之則是缺乏多元性,以掌有「發言權」的文化工作者居多,其他攸關產業發展及傳播行銷、國際交流的得獎者則罕見,此與原訂獎項之設立宗旨未盡相符。
質言之,不論是拒絕受獎的客家歌手、客家貢獻獎的得主或是其他致力客家事務的人士,其對推展客家事務的努力無非是希望客家人得到應有的尊嚴,客家語言文化能夠傳承下去。主政者絕不可將客家文化事務用政治手腕來操弄,並且對於推展客家語言文化的政策需要更為謹慎,以落實其效益。例如:為了鼓勵客家音樂的創作,政府或相關單位應該提供更具扎根且普及的支援,使有心致力於客家音樂創作的地方人士、社團也能獲得實質的贊助,而非僅設立一些獎項,贊助特定人士。另外,本屆客家貢獻獎──終身貢獻獎得主李喬先生認為把「客家話電視化」是很重要的工作,值得相關單位重視。雖然國內已有客家電視台,但將高額預算(95年5.7億元、96年4.4億元,分別約佔客委會總預算38%、29%)限用於一個頻道播出,且收看者大都原已使用客語族群,對於客語的能見度、普及性效果仍有限。是否可考慮比照「閩南語節目」方式,將預算補助款分散配置於多數頻道播出客語節目,以期藉由電視節目落實推廣客家文化,並利不同族群增進了解客家族群及其優美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