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四,民主黨控制的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決議案,要求美軍應在明年四月底前撤出伊拉克。美國總統布希早已說過:如果國會硬性規定撤兵期限,他會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否決權。美歐各國自由派人士也知道,布希這個硬脖子傢伙,說到必定做到。民主黨離足夠維持原案的三分之二多數尚遠。否決只是前哨戰而已,後續變化仍難預測。

藉此機會,倒可以檢討一下在伊拉克問題上,歐陸國家與美國主政者的意見紛歧,怎麼會走到現今地步?

老布希做總統時,一九九○年因哈珊無緣無故地入侵科威特,「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出兵制裁伊拉克,歐洲主要國家和美國同樣站在「扶弱鋤強」旗幟下,才使「沙漠風暴」(Operation Desert Storm)一戰成功。但大家更忌憚伊朗,因而留下哈珊,讓他牽制德黑蘭,造成養癰貽患的後果。

比現實更重要的,是大西洋兩岸立國精神基本上的差別:歐洲各國繼承殖民時期傳統思想,對中東各國不論是否披著民主外衣的威權統治見怪不怪;而美國基於獨立革命和建國理想,認為中東人民雖然種族、文化與信仰不同,也應該享有民主、自由與人權。這正是歐洲與美國間,就錯綜複雜的伊拉克問題意見分歧的起源。

一九九八年,還在柯林頓總統時期,美國國會曾通過「伊拉克解放法」(Iraq Liberation Act),撥款給中央情報局,鼓勵伊拉克流亡人士反對哈珊總統的宣傳與行動。歐陸主要國家從來就不贊成美國要改變他國政權的天真想法,認為有違國際法基本原則。

歐洲歷史傳統使位居大陸的法國、德國、比利時、荷蘭等國,與孤懸海外的英國,在思想上又有差異。法、德等國經三百年戰爭教訓,瞭解沒有一國可獨自稱霸。他們積極發展「歐洲聯盟」,一九九三年的馬斯垂克條約步向歐洲整合之路;六年後又通過歐洲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Common Foreign & Security Policy),為將來可與美國、中國、俄羅斯等大國分庭抗禮,預作準備。

法國從密特朗到席哈克,繼承戴高樂遺志,從冷戰時期起,就夢想做東西兩大陣營間的平衡力量。又因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涉入中東甚深,黎巴嫩原為法國屬地,自認比美國更瞭解中東,所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激辯伊拉克問題時,帶頭反對美國提案。

相形之下,英國雖是歐盟一員,卻不願放棄與美國同文同種的親密關係;布萊爾在布希尚未決策前,就決定支持到底,動機明顯。

二戰後,德國外交政策大體上與美國亦步亦趨。但二○○二年九月,施若德總理在國會選舉時為與反對黨競爭,罵了布希,不得不在安理會辯論中力挺法國,造成法、德與美、英對壘的局面。所謂「大西洋聯盟」幾乎名存實亡。

當時美國防部長倫斯斐形容法、德象徵「舊歐洲」(the old Europe),只有脫離舊蘇聯影響,轉而支持美國的東歐國家,才能代表「新歐洲」(the new Europe)。其時美國國內反法情緒高張,理想主義結合了單邊主義(unilateralism),美英聯軍輕易拿下巴格達,布希聲望高達頂點。法、德等國則因顏面攸關,陷入進退兩難,更不容易轉圜。

在伊拉克翻天覆地沒找到大規模殺傷武器,又被指為石油利益而侵伊,布希的日子也不好過。其實攻伊美軍最大的錯誤,事前全未考慮到勝利後重建伊拉克國內秩序的問題,尤其把執政的阿拉伯社會復興黨官員悉數整肅,造成政治真空,無法填補。

國內反戰聲浪漸起後,布希用鼓勵伊人自治,逐步歸還政權作為對策。二○○四年伊拉克選出阿拉威的臨時政府,逼得法、德小幅修正「為反對而反對」的姿態,如推動伊拉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恢復最惠國待遇等,但遠水難救近火,意思一下而已。

如將歐陸國家全盤援助巴勒斯坦人的積極態度,與對伊拉克重建的冷漠對比,差別更為驚人。歐盟對伊拉克重建計畫承諾了十五億美元,尚未付清;法國則一毛不拔。「巴黎俱樂部」各債權國分期減免伊國舊債八○%的計畫,也仍待實現。

歐盟國家與伊拉克的經貿關係本來極為密切,二○○一年時,在伊拉克的國際貿易總額中,歐盟佔了三分之一,伊國的進口額有五五%係來自歐洲。今日伊拉克輸往歐洲的油氣雖位居第十,總額僅佔歐盟外貿總數的一.四%。要恢復往日財經關係,還需要很長時間。

美國還政伊拉克後的民主選舉,世界各國都派員觀察,唯有歐盟派來的考察團卻以安全顧慮為詞,躲在鄰國約旦。馬里奇繼任伊拉克總理後,歐盟對伊國的態度較前又友善了些,但它認定美、英攻打伊拉克是不當行為的基本立場,始終維持不變。

四年前參與聯軍的西班牙、義大利、乃至波蘭,近年來都因國內選舉,反對黨獲勝,而陸續撤軍或大量減少駐軍人數,如今真的只剩下美、英兩國在「孤軍奮戰」了。

美國表面上尊重各國內政,其實寒天飲冷水,點滴在心頭。如今法、德兩國總統和總理都已換了人,薩科奇與梅克爾夫人正在致力修補對美關係,布希不必再擔心「舊歐洲」的態度。細看上周美國眾議院撤兵決議案的表決結果,共和黨籍議員只跑掉了四票,民主黨陣營卻有十人倒戈,反對預設期限自伊撤軍。各國自由主義分子聯合迫使布希撤軍的希望,現階段沒有實現可能。

(本文刊載於96.07.16 中國時報第A14版,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